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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2-000037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阳中医药学校变更法人及办学地点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2〕37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阳中医药学校变更法人及办学地点的批复

宛政文〔2022〕3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阳中医药学校变更法人及办学地点的批复

鸭河工区管委会:

您单位呈报的《关于变更南阳中医药学校法人及办学地点的请示》(宛河管文〔2022〕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暂由鸭河工区承接南阳中医药学校,学校法人变更为方家选,办学地点变更为南阳市鸭河工区温泉路6号。

二、作为市属学校,变更后的南阳中医药学校仍保持公办学校性质。

三、你单位作为承接单位,要加大学校资金、土地投入,加强师资引进力度,完善学校软硬件建设,迅速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为全省中医药中等职业教育的标杆。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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