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进行更名,现将更名后的部分道路予以公布。
2022年5月6日
索 引 号 | N001-2022-0000285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06日 |
标 题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更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文〔2022〕29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 |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进行更名,现将更名后的部分道路予以公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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