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2〕2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9日
索 引 号 | N001-2022-0000248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9日 |
标 题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办〔2022〕23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4月22日 |
宛政办〔2022〕2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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