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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宛政复决〔2021〕35号)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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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宛政复202135

 请   段某胜,西,段

     址: 桐柏县安棚乡尹庄

被 申请 人: 桐柏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贾松啸,任县长

被申请人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村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桐政202112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报送的《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村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桐化工字202113号,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对《批复》不服,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批复》。

申请人称:1.产业集聚区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征收未履行拟征地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程序。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适用法律依据错误。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相关补偿、补助及奖励无法律、政策依据,无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该《批复》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称:

一、2021年1月7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示了《拟征地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群众提出异议,经过详细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集聚区管委会向被申请人上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被申请人经过审核,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批复》并公示,程序合法。

二、被申请人经过征求多方意见,考虑当地物价变动情况,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2139号)等规定,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上浮约30%进行补偿,超出当地物价上涨的指数,大多数群众支持和接受补偿方案。

三、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除治理导则(试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局,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的通知和上级应急部门要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于2020年11月19日公布了《拟征地告知书》。目前产业集聚区实施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只限于对村庄内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也尚未进行到土地征收阶段。该区域土地已经由土地管理部门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中,待土地报批后再按程序实施土地征收。

四、被申请人批复同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区、村、组公示后13户居民自愿集聚区管委会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其中12户主动进行了房屋拆迁,占申请人所在全村民小组20户的60%

审理查明:

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并通过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1年2月24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上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于3月16日作出《批复》,原则同意了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载明了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时间、征收安置补偿原则、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征收补偿标准、补助及奖励、被征收人的复议权和诉权等事项。申请人的房屋均位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载明的征收范围内。

三、《批复》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集聚区、村、组进行了张贴公示后,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的20户中,已有13户与集聚区管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中12户的房屋已进行了拆除。

本机关认为:

一、本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为《批复》的附件,其内容不仅规定了拟征收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补助及奖励标准,还明确了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征收时间、征收依据等,并告知“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征收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批复》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应当以集体土地征收为前提。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申请人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被依法征收,被申请人批复同意《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程序违法。

三、鉴于涉案房屋征收是为了排除化工产业集聚区安全风险,且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中多数居民已经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并拆除房屋,为保障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稳定性和维护公共利益,对《批复》不宜撤销,但应当确认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确认桐柏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的《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村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桐政202112号)违法。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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