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1〕7号
申 请 人:赵某朋,男
住 址:山西省河津市固镇西卫村
被申 请 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振玺,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1月7日在全国12315平台上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信息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于2021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1年3月5日
发布时间:2021-03-0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1〕7号
申 请 人:赵某朋,男
住 址:山西省河津市固镇西卫村
被申 请 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振玺,任局长
申请人不服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1月7日在全国12315平台上对申请人投诉举报信息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于2021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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