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了鸭河口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大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表
水库名称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鸭河口水库 |
库区:迁赔高程178.50米 主坝:下游坡脚外200米 副坝:下游坡脚外50米 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10米,溢洪道区域按实际用地边线。 工程管理区:以实际现状边界线为准 |
库区:校核水位(181.50米),当校核水位线小于已确权批准的库区管理线时,采用已确权批准的库区管理范围线作为库区保护范围线。 坝区:大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 |
备注:
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高程采用吴淞高程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吴淞高程-1.783-0.029)。
2、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