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5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0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南阳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南阳实际,答复如下: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支撑保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把其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立足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多措并举、灵活多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增强村级集体发展活力,努力推动村级组织有钱办事、有实力办事、有能力办事,着力从根本上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加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是开展清产核资盘活集体资产。通过近两年努力,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下步重点在盘活集体资产、开展承包租赁经营上下功夫,力促集体资源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二是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目前,全市每个行政村均已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部分组也成立了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所有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已全部发放。三是开发集体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依托村民传统种养殖习惯和村级现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各类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四是搞活资本经营实现保值增值。城郊具有基础条件的村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开展资本经营,通过投资开发产业项目、购买房产等,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保值增值。五是科学规划引领打造体闲农业。城市近郊或山区资源禀赋较好的村依托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把产业与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着力打造集休闲度假、乡村生活体验、自然景观游览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六是财政扶持带动实现自我发展。利用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运用中央、省财政资金,按照每个扶持村不低于5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补助,支持开发了一批集体经济项目,有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以“四围绕、四突破”为重点,坚持科学施策,分类指导,探索创新,稳妥推进,努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围绕盘活资产资源,努力在保值增值上求突破。一方面,充分挖掘村域内山、水、林、矿产、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挖掘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四荒”资源潜力,通过兴办集体项目、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整修或翻建村集体闲置的办公楼、厂房、学校等设施,采取发包、租赁等方式,盘活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培育稳定、可持续收入来源。二是围绕高效利用土地,努力在集约经营上求突破。一方面,在尊重群众意愿、保证群众利益的基础上,通过清查村级土地、房屋资产,积极开展宅基地、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用地面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另一方面,鼓励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通过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三是围绕发展特色经济,努力在培育产业上求突破。地处山区和以农业经营为主的村,以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为重点,突出适应性和比较优势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山林资源和农业用地,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思路,通过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农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特色经济的村,以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交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地处城郊结合部、集镇边、商贸工业区附近的村,以服务工商企业为重点,在合理规划利用土地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兴建与工商企业相配套的储运设施、产业经营用房等对外租赁的方式,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基础条件相对成熟但自主资金缺乏的村,以发展小微企业为重点,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四是围绕创新发展方式,努力在强化运作求突破。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全体村民,建立相应的法人治理机构,为集体经济打造“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管理高效”的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村级专业合作经济,建立多种经营形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发展经济实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集体资产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1年9月30日

承办人:魏 韦

联系电话:63136801

邮政编码:473000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