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30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51号提案的答复
贾天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收到您“关于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有效解决老年电动车问题”的提案后,市政府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管理现状
   近年来,南阳市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增长迅猛,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管理薄弱,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非法营运等现象突出,不但扰乱城市秩序、影响南阳形象,而且给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较大隐患。对此,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解决好这一问题。
   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电动车进行依法管理。一是严格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公安交管共查处电动车违法85913起,同比增加23382起;拖移电动车1206辆,同比增加752辆。二是积极推进“交警+城管”联勤共治。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人行道上的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管理处罚。2020年,共规范停放25629起,拖移2841辆。2021年1-5月,规范违规停放电动车9744起、拖移1275辆。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电动车事故曝光、释法科普、秩序整治文章,先后组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教育280多场(次),同时采取让电动车违法人员戴小黄帽、打小黄旗、现场学习、微信转发违法小视频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开展“一盔一带”活动。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赠送安全头盔和佩戴头盔活动,累计赠送头盔2300余个,在外卖、代驾行业中初步形成了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氛围。五是高效处理电动车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电动车事故,做到快处、快撤、快赔,提高处理效率,减少交通堵塞。
   2021年6月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拟定了实施方案,对整治重点、阶段步骤、单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成立了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9月22日,召开了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动员会,宣读了《南阳市依法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依法规范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秩序的通告》,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市中心城区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挂牌,依法整治、规范秩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量大、使用频次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中心城区电动车保有量约100万辆(其中三轮车10万余辆、四轮车3万余辆,其余为二轮电动车),几乎每个家庭至少拥有一辆,因其价格亲民、绿色低碳、停放方便,在日常通勤、接送学生、外出办事、购物休闲等方面已成市民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
   (二)市民安全意识不强。有的电动车使用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规则观念缺乏,平衡感方向感较弱,驾驶操作技能较差,绝大多数市民群众对电动车的生产技术标准、安全性能、通行规定不够了解,导致超标、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车依然畅销。
   (三)生产销售管理薄弱。部分电动车时速、重量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套用合格产品的问题,甚至部分车辆存在明显设计缺陷或者为“三无”产品。目前社会上流通的四轮电动车绝大多数没有纳入工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在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纳入依法管理范畴。部分商家在销售时有意隐瞒低速电动车是场内观光车辆的使用属性(仅限于封闭道路内使用),宣称“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即可上路行驶”等,误导、诱骗消费者盲从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在生产、质量源头把控上存在很大局限性,造成大量超标准、不合格电动车流入市场。加之随意组装、拼装、私自加装动力装置,拆除、改动限速装置,加装搭篷、挂件等现象比较普遍,监管难度大,废旧电动车回收处置环节存在管理盲区。
   (四)事故多发隐患较大。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在速度、制动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行驶时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20年度,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700余起,2600余人受伤,造成许多家庭严重经济损失。大多数电动车未购买相关保险,出现事故后偿付能力缺乏保障,给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矛盾化解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部分城市居民楼院、老旧小区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不足,造成入户或飞线充电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着火灾隐患。
   (五)基础配套设施不足。因道路不断拓宽改造,挤占非机动车停放空间;老旧小区先天不足,无足量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空间;新建小区规划设计滞后,大部分没有设计足够的充电设施和集中停放场地;学校、医院、商超及车站等窗口单位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十分有限。
   三、下步措施
   (一)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电动车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部门、多环节,需共同发力才能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凝聚市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力量,依托各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检查机制,成立联合执法队,对非法营运、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逆行闯灯、违规销售及改装非标电动车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闭环管理。
   (二)宣传教育,警告提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南阳交警“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对电动车管理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持续报道,向群众普及新国标、非国标电动车的辨别方法以及驾乘超标电动车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曝光事故案例,倡导市民不驾驶、不营运、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利用“两站两员”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劝导,针对“一老一小”通过交通安全宣讲进社区、进校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号召老年人驾乘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不随意加装改装,遵守交通法规,未成年人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骑超标电动车或电摩。加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绿色文明出行,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父母及家庭文明提升。建立文明出行社会信用监管机制,依法纳入本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采取“罚教结合”模式,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劝导点,除了对电动车违法当事人罚款外,还可以选择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抄写、转发朋友圈、戴“小黄帽”义务执勤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教育。
   (三)协调配合,源头治理。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取缔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车企业及非法商户,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的源头管理,禁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售电动车是否符合CCC范围产品纳入抽检计划,严查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重罚伪造或冒用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及时受理涉及电动车质量、售后及使用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咨询。
   (四)加强管理,依法严处。结合创文创卫巩固契机,持续组织开展“清炸治飙”等整治行动,加快挂牌登记,依法集中整治。科学分配警力,加强路面管理,采用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电动车秩序管控。严格“三个一律”工作标准,即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两轮、三轮电动车一律查扣;对发现的营运驾驶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被查处的两轮、三轮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加强电动车全方位管理,适时发布管理通告,明确禁止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以及改装、拼装电动车;对符合国标的予以挂牌,鼓励销售企业带牌销售;对擅自加搭车篷、增加动力装置的坚决予以拆除;未注册登记的,禁止上道路行驶,对超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悬挂临时备案号牌上路行驶,过渡期后,综合采取“禁、限、管”措施,控制超标电动车行驶范围。同时,按照“社会共治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原则,探索从规范邮政寄递行业车辆入手,辐射带动解决超标电动车违法乱象问题。
   (五)完善配套,推进立法。充分考虑群众首选电动车出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软硬件配套建设。增设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规划,科学分配非机动车路权,对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缺失,有条件的位置拓宽,规范非机动车通行路径,保障非机动车道连续舒适。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优化交通组织,规范路口秩序,保障电动车便捷、顺畅、安全通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理念,优化公交线路,科学设定车辆运行频次,提高运行效率,延长运行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适度发展共享单车,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加快推进我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出台,规范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储存、登记、通行、维修、回收及停放等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由市政府主导,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消防、税务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等相互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电动车乱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提案,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文明安全出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9月27日

承办人:张 宁

联系电话:63177898

邮政编码:473000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