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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1-000105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1】50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宛政文〔202150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宛发改收费〔2021459)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我市中心城区课后服务费小学按照每生每月60元、初中按照每生每月7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每周5天、每天两小时(不满半小时的不得收取费用)。不够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天数据实收取。该标准自2021年秋期起执行,试行期三年。

二、相关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对课后服务工作及时进行记录,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要根据各校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市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做好收费价格的公示及收费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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