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1〕4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后的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
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对调整后的〈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宛示范管文〔2021〕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
二、请你单位遵守国家、省关于PPP项目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项目的监督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河南省南阳市南阳月季园及周边城市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实施。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