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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1-0001018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后的南阳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1】45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后的南阳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宛政文〔202145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后的南阳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

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阳市林业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对调整后的〈南阳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宛林储〔20212)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PPP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

二、请你单位遵守国家、省关于PPP项目组织实施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项目的监督指导,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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