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6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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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南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5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综〔2019〕2号)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2020年12月,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都将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列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自中央到地方的决策部署,是新时期房地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我市是人口大市,城镇化率接近50%,并继续保持着较快增长态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已达201.5万,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的人口数量逐年上升,住房租赁市场前景广阔。但相比省内其他地市,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租赁行为不规范、制度建设不配套、租购同权不充分、租赁税费流失多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制定出台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附件五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长远意义。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基本形成完善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是工作任务。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即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着力建设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与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研究落实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三是实施步骤。自今年8月起至2023年12月底,按照启动实施、培育发展、市场规范三个阶段,明确了完成时限和主要目标,有序推进。

四是保障措施。从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联动、强化督查严格落实、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方案落实的相关措施。

五是附件。明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南阳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三、重点政策举措

《实施方案》立足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聚焦发展短板,对标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明确了住建、房产、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构建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住房租赁管理体系,推动工作落实。

《实施方案》聚焦保障“租购同权”,明确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保障、户籍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与住房产权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坚持目标导向,《实施方案》从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新建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改扩建政策优惠等方面,明确具体标准和年度目标,培育市场主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率低、行为不规范、市场乱象等突出问题,采取完善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与监管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等工作举措,有效加以解决。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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