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1〕31号
市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组建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的请示》(宛水计建〔202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由你局任命,具体负责该工程项目前期、资金筹措、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二、你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指导项目法人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程实施等工作,确保该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