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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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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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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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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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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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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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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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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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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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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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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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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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三里阁村竹中组,有十八户居民向诉求人的宅基地排放污水,22号反映过后,村支书把宅基地内填了些土,并且辱骂威胁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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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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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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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5批交办问题整改过程中,邓州市住建局及花洲街道办事处及时清理了污水,并对违规建筑基坑进行土方回填,同时组织在基坑西侧18户居民楼前南北巷道新施工铺设一条污水管道,向南排入仲景路污水管网。施工中,受到诉求人的无理阻挠,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社区支书及社区干部、公安干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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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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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做好污水管网维护工作,并做好群众的解释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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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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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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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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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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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1.312国道旁曾家河以东,中国石油加油站以西的耕地(十亩左右,为九组村民集体耕地)被村民占用,违规建房,至今耕地未交还村民。2.中国石油加油站东侧河道,被村民用建筑垃圾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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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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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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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灌涨镇杨寨村村民杨某平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杨寨村九组集体土地建设海运砖场生产免烧砖,后于2010年停产闲置,现仅余五间厂房。针对杨某平违法占地问题,原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于2019年1月17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恢复原状。2021年4月23日,灌涨镇政府对海运砖场遗留构筑物进行了拆除,杨寨村委已召开代表大会,决定将该地块分给村民复耕复林。
中国石油加油站东侧河道是曾家河,为默河支流。2018年,灌涨镇政府为加强河道管理,避免群众将垃圾等随意倾倒曾家河,在加油站东侧至312国道区域设置了30米的彩钢瓦围挡。5月7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建筑垃圾倾倒河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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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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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加强对非法占地、违规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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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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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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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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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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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社旗县潘河街道贾楼村乔新庄西北角有一无名养殖场(牛、羊共50头左右),粪便随意堆放,气味难闻,夏季滋生蚊虫,污水随意排放,导致附近树木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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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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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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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养殖户在自家院内养牛28头、羊10只,采用干清粪工艺,未建设储液池和晾晒场,粪便清理后堆放路边,供有需要的群众拉走施肥。调查组核查时,路边仍有少量粪便堆放,产生的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粪尿液未经处理排入房后自然沟内,现场未发现树木死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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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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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养殖户存在的问题,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对其粪污外排环境行为立案调查。社旗县潘河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养殖户清理路边堆放的粪便及自然沟内的粪污,并建设储液池和晾晒场。目前,该养殖户储液池及晾晒场已建成使用,路边堆放粪便和自然沟内的粪污已清理,同时喷洒除臭剂,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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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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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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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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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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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老湾村,兴源矿业公司,过度开采地下资源,导致村内灌溉用的池塘无法蓄水;农田里以及村里的小河沟内都是矿渣,污染环境;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到村内河道,污染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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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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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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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根据2014年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编制的《河南省桐柏县老湾金矿区资源储量(整合)核实报告》、2020年南阳信和矿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桐柏老湾金矿区2020年储量年度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显示,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近年来年开采量没有超出采矿证设计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能力。该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22日进行老湾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建设期间老湾矿段未进行开采。2020年下半年基建完成后,采出矿量为9.23万吨。通过2018年-2020年的实际产量与动检数据对比结果,该公司不存在超采行为。
该公司矿区内有两座塘堰,分别是蒋庄塘堰和汉金冲塘堰,塘堰来水均为地表水。蒋庄塘堰蓄水正常,从红石崖水库引水,可满足下游农田灌溉。汉金冲堰主要靠红石崖水库和东河引水,近年来使用率不高,未进行引水,塘堰底部现仅存有少量雨水,但仍具备蓄水功能。
该公司井下掘进产生的废渣,一部分回填到采空区,一部分作为建筑石料综合利用,剩余部分由井下提升堆放在井口专用渣场,渣场外围设有挡渣墙、防渗池。矿区内有西河、东河2条河流,经走访群众并实地查看,河道内均无矿渣堆放情况,两岸农田也无矿渣堆放。
该公司外排水是井下涌水。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井下涌水一部分回抽用于选矿浮选使用,一部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河。现场调阅2020年至今检测报告均未超标。5月7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总排口排放废水、西河和东河河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各项污染因子、西河和东河水质均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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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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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加大对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的监管执法力度,监督其合法有序开采,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切实防范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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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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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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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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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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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西路黄岗化工工业园区浩宇光电厂,排放工业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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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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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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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浩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位于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经调查组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其废气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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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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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明确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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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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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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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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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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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雪枫街道曹营西边桥头,镇平宏尔洗涤厂,洗涤污水乱排至厂旁边的无名河道里,污染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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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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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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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镇平宏尔洗涤厂实为镇平县鸿尔酒店用品服务部。经调查组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其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处理后排放至西三里河。镇平县环境监测站对废水取样监测,水质符合环评中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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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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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执法,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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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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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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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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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A20210506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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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冯庄村,石材厂,无手续,露天生产,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污水直接排入白河,河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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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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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水、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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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南召县南河店冯庄村实际为南河店镇龙王庙村冯庄组,共有2家石材厂,分别是南召县冯庄石材有限公司、张长杰石材加工点。南召县冯庄石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因达不到验收标准,自2020年11月至今停产整改。根据环评批复内容和专家意见,该公司目前主要进行生产车间密闭、硬化路面等整改措施,施工过程产生偶发噪声和少许扬尘,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要求其安排合理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加强湿法作业,抑制扬尘污染。张长杰石材加工点未办理相关手续,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正在清运。在清运过程中,存在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南召分局要求业主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物料装运过程洒水降尘。
南召县冯庄石材有限公司建设有3组沉淀池,前期试生产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未发现其它排污口。张长杰石材加工点已拆除,无废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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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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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督促南召县冯庄石材有限公司完善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尽快完成竣工验收;督促张长杰石材加工点设备拆除到位,原料清运到位,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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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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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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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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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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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玉都五里岗两家商混企业,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厂内大量废渣碎石乱堆,粉尘污染严重,长期违法生产。遮山镇恒盛砖厂,洗沙污水直排周围大坑,地方政府保护其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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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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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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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两家商混企业是镇平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镇平县慧江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均建有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现场对两家企业厂区及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4月23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检查发现镇平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该公司已将物料全部入库。5月7日,调查组现场检查镇平县慧江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时,发现其部分砂石露天堆放,且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镇平分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入库。两家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进行整改,不存在长期违法生产行为。
反映的遮山镇恒盛砖厂无洗砂生产线,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砖厂南20米处有一洗沙场,4月30日建成投产,脱水工段产生的废水经清水池沉淀后排入附近雨水坑内。该洗沙场属“散乱污”企业,镇平县立即对其拆除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不存在地方政府保护其违法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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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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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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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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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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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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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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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唐河县上屯镇刘园大队虎龙王村南有家养殖场,占用耕地10多亩,粪便随意排放,恶臭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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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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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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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养殖场为唐河县上屯镇王金普生态农场,2021年3月已停止饲养,鸡舍内无存栏蛋鸡,但在该养鸡场南边自然沟内有少量粪污,经调查组了解,系该养鸡场前期冲洗鸡舍,沉淀池粪污外溢至场外;场区内还遗留少量鸡粪未清理,造成气味难闻。
经唐河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该养鸡场占地1050平方米,根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养鸡场所占土地为设施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业主未进行土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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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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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上屯镇政府责令该养鸡场清理自然沟内和场内残存粪污。目前已完成清理。
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于5月8日对该养鸡场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该养鸡场于6月30日前完成土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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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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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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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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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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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昭阳建材厂,私自伪造预制构件项目的环评,批复,验收文件等手续,私自建设预制构件生产线。且该企业紧邻南水北调渠,污水与粉尘直接污染南水北调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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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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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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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7年7月在原南阳市卧龙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备案,2008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有两条生产线,分别为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混凝土预制构件(桥梁)生产线(该生产线是商品混凝土项目下游生产线)。该公司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文件显示,其生产工艺包括“商品砼浇筑,养生”工序,环评文件包含混凝土预制构件(桥梁)生产线。不存在伪造项目环评验收文件,私自建设的问题。
该公司位于一级保护区以外,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明令禁止的项目。该公司拌料、上料环节密闭作业,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线全密闭、原料棚全封闭、皮带传送机全封闭;原料棚入口及卸料区配备喷淋设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配备专人定时清扫,并配备了喷淋抑尘装置,有效减少扬尘。5月12日,卧龙区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该公司生产废水包括洗罐、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区建有2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一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沉淀池,沉淀池定期清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还田消纳。现场检查时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全,沉淀池无防雨措施,存在雨天外溢可能。调查组要求该公司完善雨污分流措施,重新建设防雨式废水沉淀池,并配套回用管线,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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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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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南水北调干渠水源,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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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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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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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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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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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天赢混凝土公司,名义上是混凝土搅拌,实际上在盗采矿山,盗采河沙。主要在夜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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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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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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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赢混凝土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存在夜间生产情况,属合法生产。该公司所使用的砂石原料为外购,卧龙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均未收到该公司盗采矿山、盗采河沙的案件线索,也未发现其有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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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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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监督企业合法有序经营,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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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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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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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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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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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金虹商混搅拌站,产线位于南水北调管理区内,污水与粉尘直排南水北调渠内,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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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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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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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搅拌站,实为南阳市金虹混凝土有限公司,距离南水北调干渠右岸305.44米,位于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内。2016年5月9日,该项目选址通过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
该公司车辆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至沉淀池,由水泵抽取至蓄水池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还田消纳。该公司生产车间、料棚、传送带等区域进行了全密闭,安装有除尘器、喷淋、喷雾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配备专人定时清扫,有效控制扬尘。对于该公司的粉尘排放情况,卧龙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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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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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压实属地及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加强对南水北调干渠等水源地的保护,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惩处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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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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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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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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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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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镇平县二里庄村塑料加工点污染环境致使反映人承包的树木死亡、后因树木死亡赔偿问题未能调解成功,反映人希望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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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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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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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访人向原镇平县环保局反映二里庄塑料加工点污染致其40棵杨树死亡,要求赔偿。原镇平县环保局调查发现,该加工点由于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生产,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将该加工点取缔拆除。当时在该加工点排水口发现死亡杨树一颗,周边大约死亡10颗,非连片死亡。加工点负责人反映,在租赁该场地时树木已经死亡。原镇平县环保局无法鉴定树木死亡与塑料加工点有直接关系。2017年至2018年期间,信访人多次向省市环保部门、纪委投诉信访,提出对死亡树木赔偿的要求,镇平县环保、信访部门均进行了现场核查。由于信访人与塑料加工点业主对树木死亡数目认定差距较大,且均拒绝调解,原镇平县环保局告知信访人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5月7日,调查组到塑料加工点原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加工点已拆除,场地已废弃,场地周边种植的杨树,现在无死亡、受损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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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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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整治或取缔到位,做到动态清零。同时,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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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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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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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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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A202105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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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镇平县侯集镇易营村村民反映:南水北调工程占地未进行复耕,无法正常耕种,举报时任侯集镇党组书记和村干部强行流转土地,280多万补贴被贪污。5月2日镇平县调查组到易营村实地调查,喊一些在南水北调复垦中获取利益小组组长和村民到村部作假证明,回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因地方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弄虚作假、来回扯皮,不实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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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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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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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镇平县段于2010年实施,因工程需要,在侯集镇易营村临时占用耕地995亩,并于2013年退还。镇平县侯集镇易营村村委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与侯集镇东门村村民姜某、易营村村民易某伟签订了复垦合同,对995亩耕地完成了复垦,并通过易营村民小组、易营村委会、侯集镇验收组、镇平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方验收。2014年10月镇平县侯集镇易营村民委员会和镇平县天利和农业农民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易营村将村南2200亩(含临时占地复耕的995亩地)土地承包给镇平县天利和农业农民合作社,合同期限14年。目前,复垦地块由该合作社经营种植农作物和瓜果。
土地流转情况属实,但根据该村村组干部和群众证明,不存在乡镇和村组干部强行农户被迫流转土地的问题,近年来也未接到过群众反映易营村强迫土地流转和合作社流转费用支付不及时等问题。2014年以来,镇平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分3次拨付侯集镇临时用地复垦征迁安置资金和临时用地恢复期费用共计620.12475万元,其中拨付易营村528.972万元。针对反映的280多万补贴款被贪污的问题线索,镇平县纪委正在核实中。
5月8日上午,镇平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成立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调查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表明:5月2日调查组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调查对象进行诱导,调查对象没有提供虚假证明;调查组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不存在引诱、哄骗、弄虚作假等行为;侯集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在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后,能够积极配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不存在弄虚作假、来回扯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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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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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加强耕地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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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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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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