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25批 2021年5月8日)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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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10024

南阳市卧龙区杜诗路,建业公园里小区西边25米左右,正在建一个变电站,离居民区过近,不符合相关规定。

卧龙区

其他污染

群众反映的变电站,项目名称为南阳市区高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有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等手续。变电站与建业公园里小区隔A9路相望,距离25米左右,站内外无裸露杆塔设备,进出电缆采用地埋管道敷设,屏蔽层接地,符合户内变电站设计规程要求,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类比同类的110千伏变电站监测数据,在距离变电站2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变压器、主变间、配电间、电容器室、接地变间等通风设计采用的排风设备均已按规范安装消声设备。

 

部分属实

卧龙区加强对该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建设运行。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2

D2HA202105010034

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包营村白河边上,包营村砂场,拉砂的车经过居民区时沿路抛洒,扬尘大。

宛城区

大气

反映的砂南阳市宛城区聚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和经营2021326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该公司部分运输车辆未严格落实进出车辆冲洗措施,带泥上路,沿路有抛洒痕迹,造成道路扬尘

 

属实

调查组责令该公司立行立改,严格落实进出车辆全冲洗、车辆运输全密闭管控措施,杜绝车辆沿途抛洒。公司配备专门的洒水车辆和清扫设备,对采砂场出入口及车辆通行的主要道路加强洒水清扫保洁。宛城区持续加强对公司的日常监管,监督其采砂作业区储存场所和砂石运输路线严格规范管理严防扬尘污染

 

3

D2HA202105010035

南阳市邓州市都司镇大罗村下程营自然村,村东头北边有一条沟,沟内的水发黑发臭,怀疑是上游的养殖场排放污水。

邓州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是位于邓州市都司镇大罗村下程营自然村的一条自然沟,兼具排水与灌溉功能。其上游与刁南灌溉渠相连,下游流入程营自然村的田间,沟内积水约0.1米深,水体浑浊。该自然沟上游及两侧一公里范围内无养殖场,不存在养殖场向沟内排放污水现象。因上游刁南灌溉渠闸门维修,该自然沟断水,沟内残存的雨水因秸秆、柴草沤化,引起水体浑浊变差。

部分属实

目前,都司镇政府已对自然沟内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刁南灌溉渠也开闸放水,现自然沟水质已变清。

 

4

X2HA202105010026

南阳市淅川县中金制造有限公司在建设时就离居民住房非常近,导致生产的时候噪声和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淅川县

大气、噪声

淅川县中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支扁状弹簧及汽车配件建设项目于2018年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厂区北侧紧邻工业大道、西侧约20米为冬青社区居民区、南侧及东侧均为废弃房屋,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目前处于验收调试生产阶段。

该公司机械加工设备作业时生产噪声,但其生产在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对加工设备安装了隔声板降噪。202154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正常生产工况下进行噪声检测,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因资金困难,该公司决定不建设铸造工序,现生产主要原材料为外购半成品铸铁件,进行车床加工,不排放废气。

 

部分属实

淅川县强化执法监管,监督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5

X2HA202105010082

2016年起,河南省伏牛山天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马市坪乡焦元村花坪沟组、软枣树组非法挖毁林地,开挖河道采石,毁耕地建停车场。这些问题群众在2018年已经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受理编号是X410000201806280013,当时南召县政府向督察组回复说承诺恢复原状,但是至今已经三年,不仅没有恢复原状,反而毁林面积越来越大,达到50多亩,毁耕地达20多亩,河道堆满了挖出来的石头。举报人诉求:责令河南省伏牛山天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止毁林采石毁坏耕地的行为并恢复原状。

南召县

生态

河南省伏牛山天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为河南伏牛天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开发河南伏牛山天池生态旅游区项目。于201612月取得南召县发改委批复,环评于20171月经原南召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于2018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了马市坪乡人民政府天池生态旅游区项目建设指挥部。

反映的问题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相关内容,当时南召县当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初步勘查该公司非法占用马市坪乡焦园村花坪沟组林地8.315亩,201871日,南召县林业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在后续调查取证期间,又发现该公司在马市坪乡转角石村也存在毁林行为。经勘查,两处非法占用林地共25.08亩;2019529日,南召县森林公安局进行并案处理;2020320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就河南伏牛山天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向南召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410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河南伏牛山天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孟某涛(旅游开发项目指挥部经理)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10万元。经现场勘察,山涧沟(冲沟)中不存在开挖河道采石情况,河中的石头属于自然地貌原石,也不存在采出来的石头堆入河道的情况。拟建停车场规划区域耕地面积9.48亩,其上无建筑物,地面符合耕种条件,不存在毁耕地建停车场等情况。

当时群众反映的毁坏焦园村花坪沟组集体林地问题,南召县林业局进行立案查处,南召县森林公安局介入调查。南召县人民法院也依法对河南伏牛山天池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判决。该公司非法占用的25.08亩林地用于修建焦园村至转角石村道路,马市坪乡焦园村和转角石村为深山村,此前群众出行为羊肠小道,为了便于企业发展和群众出行,公司对道路进行加宽处理,造成非法占用林地。自法院判决之日起至今,没有再出现其它毁林占地现象。由于占用区域为出行道路,且地质为风化岩,复绿复植难度大,经南召县马市坪乡政府和县林业局会商研判,确定不再复绿复植,为该区域补办占用林地手续。在补办占用林地手续中,由于该项目重点建设区域在南召猿人山森林公园范围(非法占用林地区域不在森林公园范围),需要提供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规划正在编制),造成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进度缓慢。

部分属实

南召县加快协调办理占用林地手续进度,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服务企业,加快手续办理进度,确保问题尽早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对该区域的土地监管,加强日常巡查,严防非法占地问题反弹。

6

X2HA202105010089

之前举报宛城区天冠大道天冠集团生物酶技术基地,受理编号X2HA202100737。其中有两个车间,由浙江吴姓老板承包,生产核苷类产品,与天冠环评批复完全不符。前几日督察组受理后,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后,该车间停止了生产,但这几天又死灰复燃,吴姓老板政府内部有保护伞。举报人要求对该车间进行拆除,并再次重申该车间的违法事实:1.产生大量危废活性炭,并非法转移;2.废水量特别大,没有废水处理设施,偷排偷运严重;3.无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味道刺鼻;4.噪声扰民;5.批建不符

市直

大气、水、土壤、其他污染

南阳市宛城区生物酶技术基地是天冠集团下属的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老厂搬迁项目的配套工程,20161125日,老厂搬迁生物酶车间产能扩建项目由原南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公示。生物酶技术基地现由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生物酶技术基地因经营困难,资金缺乏,2016年以来长期停产,2020328日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签订生物能源用纤维素酶购销、合作协议,明确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在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生物酶技术基地生产生物能源用纤维素酶,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产品生物能源用纤维素酶出售给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2020418日,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与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卿)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协议,由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生物酶技术基地厂房、生产设备和相应公用工程用于酶制剂生产。

经查阅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台账及河南天冠纤维乙醇有限公司产成品入库单,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为纤维素酶,不生产核苷产品。执法人员根据环评手续对照现场进行查看,主要原料、工艺及车间设备与环评批复一致。

经调查,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销售需求进行生产,生产不固定,每批次纤维素酶完整生产周期约5天,经查阅纤维素酶生产台账,显示20214月共计生产2个批次。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停产均是企业自主合法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政府内部有保护伞问题。

产品纤维素酶脱色精致工艺使用少量活性炭用于脱色处理。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使用后的废活性炭不在危废名录之内,为一般固体废物,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74日投入生产以来,共产生废活性炭约1吨,现于空压机车间内密闭存放。

生物酶技术基地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在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南阳市民用沼气工程进行处理。查看相关凭证,显示台州市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组织生产以来,污水处理量共计7180吨。生物酶基地安装6台发酵罐,生产满负荷情况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1.76m3/天。南阳市民用沼气工程废水处理能力25000m3/天,在处理天冠集团生产废水的同时,仍能满足该基地废水处理需求。

该基地生产所需蒸汽由相邻的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提供,生物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发酵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碳,水蒸汽和少量小分子有机酸等物质,按环评批复要求可直接排放。经现场查看,在厂区内没有闻到明显气味。

该基地生产时,泵类设备运行时产生噪泵机均为功率75kw/h以下的小功率设备,噪声源强并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处理,距最近居民点较远(直线距离约200,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7

X2HA202105010090

南阳市邓州市南环路东段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环保治理不完善,多次举报仍然还在排放大浓度、难闻、刺鼻的气体,危害周边群众。

邓州市

大气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201610月通过环保清改备案,办理有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有制剂车间、原料药三车间、原料药六车间三条生产线。生产过程有机废气排放点分散,气源复杂,公司在所有产生有机废气的工艺点位均安装了集气装置,并配套治理设施。查阅第三方定期检测报告,该公司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数据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2021年,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共接到6次对该公司的举报,内容均是反映气味刺鼻难闻。邓州分局多次到该公司调查处置,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系统排查,督促其升级改造废气收集系统。该公司对原料药生产车间进一步密闭,增加入口风帘,加装一台大功率引风机,加装风道,增设6个废气收集口,将车间废气引入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52日,调查组现场发现,该公司一生产车间部分窗户因变形密闭不严,压滤间废气收集不完全,在厂区能间歇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针对异味问题,天衡制药厂进一步对左旋氨氯地平车间窗户用透明塑钢瓦整体密封;对污泥压滤间门窗进一步密闭,加装轴流风机对室内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形成负压状态。现整改已完成。

邓州市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有机废气能够得到高效收集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有效解决异味污染问题。

 

8

X2HA202105010122

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龙翔路与新兴南路交叉口,路口垃圾堆长期清运不及时,一有风垃圾横飞,天气越来越热,气味非常难闻。

镇平县

大气、土壤

反映的垃圾堆位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设置有垃圾箱。202152日,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处垃圾箱内确实存在垃圾堆放。石佛寺镇垃圾清运由镇平县新宇环卫保洁有限公司承担,因清运序次关系,导致部分生活垃圾存在清运时间差。

部分属实

目前,镇平县石佛寺镇政府已取消此处垃圾收集点,在沿路增设了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要求该保洁有限公司强化对该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扫清运,严格日常督查考核。

 

9

X2HA202105010130

三个厂:海绵厂、塑料制品厂、泡沫制品厂,环保设施不达标,任意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污染地下饮用水,多次反映未解决。

唐河县

大气

反映的海绵厂南阳市星辰海绵有限公司,环评于202135唐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目前处于建设期,不具备生产能力,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不存在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情况。

映的塑料制品厂唐河县益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评于2020117通过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审批,20213月建成,2021413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处于调试阶段,尚未正式投入生产。该公司废气包开包及分拣扬尘、挤塑废气和滤网再生废气开包、分拣车间实施全密闭并喷雾降尘;挤塑和废滤网燃烧废气通过水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有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签订有危废处置协议、制订了危废管理计划。52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有少部分废塑料,已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未发现排污口和暗管,未发现废水偷排迹象,不存在固体废物乱堆的现象。唐河县环境监测站对厂区附近地下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唐河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厂区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反映的泡沫制品厂属于“散乱污”企业。唐河县污染防治攻坚办于2019926日下达《问题交办通知》,责成属地政府对该加工厂依法取缔。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42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六批(D2HA202104220005)反映“海绵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该问题已按时限办结,并在南阳日报和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查阅2021年以来的12369平台举报记录,未有相关举报记录。

 

部分属实

唐河县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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