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17批 2021年4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4-30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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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30005

南阳市西峡县回车镇古庄河村竹园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污染,离居民区较近,废气直接排在居民区。

西峡县

噪声

反映的”回车镇古庄河村竹园组,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实际为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炼钢生产工序。

关于“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检查2021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炼钢工序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未出现在线数据超标现象。但因炼钢工序毗邻居民区,企业物料运输、道路、环保改造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经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峡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周边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进行监测,厂界无组织粉尘未出现超标现象。

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噪声治理方面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实施了降噪工程,对噪音源设置减振支撑、管道包裹、排放口加装消音器、在厂房临界处建设两道高标准消音墙。但该企业因产噪点位多、日常操作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除尘风机、火车鸣笛、道路运输及物料装卸等分散点位噪声对居民的生产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峡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个别点位厂界噪声存在超标现象。

关于“离居民区较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实地测量,“古庄河村竹园组”居民区距离厂界围墙的最近距离为30余米,确实存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实施综合治理,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关于“废气直接排在居民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规定的内容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相对完善。距离居民区较近的炼钢工序配备有完善的炼钢一次除尘、二次除尘和三次除尘等治污设施,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存在“废气直接排在居民区”的问题。

部分属实

西峡县政府督促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在古庄河村竹园组厂界处加设隔音板,对炼钢厂废钢跨实施封闭改造,增加厂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在炼钢厂增设车辆禁鸣标志、确保噪声和无组织粉尘稳定达标排放。

2

D2HA202104230015

方城县博望镇赵楼村董庄,天存鸡场距董庄小学仅50米,鸡场养殖1万只鸡,鸡粪乱排,臭味难闻,要求拆除该鸡场。

方城县

水、大气

反映的天存鸡场位于方城县博望镇赵楼村董庄自然村西南角,距董庄小学直线距离240米,存栏蛋鸡25000只。该场建设有晾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存储设施,且与赵楼村3户居民签有粪污消纳协议,土地消纳面积120亩。

202149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检查发现,该养鸡场晾粪场因堆存量大,少量粪污外溢,在鸡场周边和晾粪场、沉淀池附近,能闻到明显臭味。方城分局对其粪污外排问题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改正,拟罚款一万元;对臭味问题,要求该养鸡场采取及时清理粪污,每日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异味。现该养鸡场的晾粪场及外排粪污已清理干净。426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养鸡场进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鉴于该养鸡场距离村庄、学校较近,对居民正常生活和学校教学造成的影响难以避免,且其手续不全,经充分沟通协商,该场决定关停转产。

3

D2HA202104230032

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丹阳社区,上集镇政府向东150米左右,盛泰物流公司,经常在公司后院燃烧塑料垃圾,气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淅川县

大气

反映的盛泰物流公司全称为淅川县盛泰材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垃圾主要为拆装快递产生的废旧包装袋。

2021年4月24日,淅川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发现盛泰材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后院有焚烧塑料、垃圾的痕迹,现场有部分未完全燃烧的塑料和垃圾。经调查,该公司曾在其后院焚烧废旧包装袋。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批评教育,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妥善处理废旧垃圾。

属实

2021年4月29日,淅川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淅川县盛泰材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8万元的行政处罚。

4

D2HA202104230034

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王老庄村西边河滩边,万爱大猪场,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朱集镇郝庄村东边有一个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朱集镇许庄村委任岗村南边,一个大型养猪场,废水直接排入猪场西边河道内,导致河水发黑发臭;主管环保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沈书立,对这些污染行为不予处理,因为收了贿赂,并且其自己在朱集镇沈庄村南边不足1公里处建了一个养鸡场,把鸡粪倾倒在公路东侧的沟内以及耕地内,气味难闻。

社旗县

水、大气

万爱大猪场实际位于社旗县朱集镇朱集村,全称为朱集种猪场,距离毗河约30米,存栏母猪80头,配套建设干湿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

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朱集镇朱集村郝庄自然村东,距离毗河大约60米左右。

反映的任岗村养猪场为万爱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距离毗河500米,现存栏生猪1000头左右,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建设有干湿分离机、三级沉淀池。

反映的朱集镇沈庄村南边养鸡场是张磊养鸡场,距离毗河大约1200米,现存栏蛋鸡7000羽左右,办理有环评备案手续。养殖场使用干清粪工艺,配套建设有集粪池,鸡粪用作林地施肥。

关于“南阳市社旗县朱集镇王老庄村西边河滩边,万爱大猪场,废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沉淀池内养殖粪污清理不及时,外溢的养殖粪污通过雨水管道流入场外自然沟,但未排入河道。

关于“朱集镇郝庄村东边有一个塑料颗粒加工厂,废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塑料颗粒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20年底建成后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冷却废水经厂区北侧外排至自然沟,但未排入河道。

关于“朱集镇许庄村委任岗村南边,一个大型养猪场,废水直接排入猪场西边河道内,导致河水发黑发臭”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部分粪污未经处理外排到场区周边自然沟内,未排入河道,未发现河水发黑发臭现象。

关于“主管环保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沈书立,对这些污染行为不予处理,因为收了贿赂,并且其自己在朱集镇沈庄村南边不足1公里处建了一个养鸡场,把鸡粪倾倒在公路东侧的沟内以及耕地内,气味难闻问题”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沈书立现任社旗县朱集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针对反映沈书立“对乡镇污染行为不予处理,因为受了贿赂”问题,社旗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社旗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朱集镇沈庄村南边不足1公里处的养鸡场法人为张磊。该养鸡场建设有集粪池,粪污经发酵后用于还田消纳。该养鸡场西侧自然沟积存部分粪污。

部分属实

社旗县朱集镇政府监督万爱养猪场对外溢的粪污进行清理并封堵场外溢口。由于该场距离毗河仅30米,污染隐患大,升级改造成本高,业主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前完成搬迁。

社旗县朱集镇政府组织机械对塑料颗粒加工厂场外沟渠进行清理,同时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将该厂取缔到位。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对万爱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违法排污问题立案调查。社旗县朱集镇政府对该场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对周围沟渠内废水及垃圾进行清理。社旗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4月27日对养殖场附近的毗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朱集镇政府责令张磊养鸡场对外排粪污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喷洒除臭剂,减轻气味影响。

社旗县朱集镇纪委对许庄村支部书记李其良、刘坟堂村支部书记李先民、端公村支部书记薛占堂进行诫勉谈话,对朱集村支部书记朱伏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D2HA202104230069

南阳市邓州市花洲办事处,竹园村中间变压器南边100米的下水道,因花洲街道办事处为应付检查,将下水道堵塞。

邓州市

其它污染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花洲街道三里阁社区竹园自然村,与第15批交办件(编号:D2HA202104210027)反映问题为同一位置。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在解决15批反映问题的过程中,邓州市住建局、花洲办事处采取了修复管网、硬化路面等整改措施,因工程需要,暂时对原基坑北侧一下水管道进行了封堵。

关于“花洲街道办事处应付检查”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花洲办事处自接到15批交办单后,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并积极配合邓州市住建局对基坑西侧18户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进行规划,在18户居民楼西侧南北巷道新施工铺设一条污水管道,向南排入仲景路污水管网。目前排水管道已铺设完毕,解决了污水排放问题,不存在应付检查。

关于“竹园村中间变压器南边100米的下水道堵塞”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因管网修复施工需要,暂时对变压器南边100米的下水道进行封堵。同时用吸污车将生活污水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管网修复工程已完工,被暂时封堵的下水道已与村内污水管道连通,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部分属实

邓州市政府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建良好人居环境。

6

X2HA202104230042

1、南阳市方城县殡仪馆距离南水北调主渠仅500米,每天焚烧炉产生大量浓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落入渠中。2、南水北调动工时,国家已经将殡仪馆拆迁费补贴给县政府,但是县政府一直未将殡仪馆迁走。

方城县

大气

方城县殡仪馆位于方城县十里庙老军营院内,2001年7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方城县环保局审批,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有环保节能自捡火化机2台。2019年4月,殡仪馆对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淘汰老旧设施,新上全环保生态自捡火化炉2台、环保型遗物焚烧炉1台并配套相应废气处理设备,烟气净化设施与焚烧同步运行。

关于“方城县殡仪馆距离南水北调主渠仅500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方城县殡仪馆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城段干渠直线距离不足500米,位于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

关于“每天焚烧炉产生大量浓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落入渠中”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目前,殡仪馆平均日焚烧尸体15具,焚烧遗物100㎏,焚烧烟气经烟气急冷(全干法)—螺旋除尘及火星拦截—干法脱硫脱酸—二噁英催化还原装置—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引风机—排气筒排放。4月25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

关于“南水北调动工时,国家已经将殡仪馆拆迁费补贴给县政府,但是县政府一直未将殡仪馆迁走”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南水北调工程从规划、建设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方城县政府未接到专项搬迁补贴及任何整改、搬迁通知。该殡仪馆位于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该殡仪馆不属于搬迁对象。

部分属实

方城县政府压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管,监督该单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7

X2HA202104230043

河南省方城县杨集镇民正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位于方城县杨集镇张庄村,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臭气熏天,对耕地造成影响。

方城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方城县杨集镇民正养殖专业合作社唯一一家加盟养殖场为方城县袁祥牧业有限公司。2018年,袁祥牧业有限公司将养殖场租赁给丰裕粮食购销公司进行生猪养殖,该项目环评通过原方城县环保局备案。丰裕粮食购销公司现存栏育肥猪约4000头,配套消纳土地810亩。

关于“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采取干清粪方式、固液分离工艺,配套建有储粪棚和沼液存储池,粪污处理设施运转使用正常,沼液用于农田消纳,现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关于“臭气熏天”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养殖场的氧化塘周边,能闻到明显臭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于42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下风向硫化氢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关于“对耕地造成影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处理后的粪污和养殖废水全部还田、资源化利用,符合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要求,不会对耕地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已对丰裕粮食购销公司臭气排放超标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对粪污收集池、晾粪棚(干湿分离区)实施全封闭,安排专人日常卫生保洁、落实除臭措施进行整改。

8

X2HA202104230051

南阳市镇平县消防队后祈福家园刘堂路路边沟渠内都是垃圾,路南法院往西沟沿上也是垃圾遍地,举报人诉求:不要仅仅只是覆盖,需要彻底解决。

镇平县

土壤

反映的南阳市镇平县消防队后祈福家园刘堂路位于城乡结合部,该处因长期管理不到位,周边群众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造成垃圾污染。

属实

属地政府已组织人员、机械对该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在沿路增设了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增加了环卫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对此处垃圾进行清理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9

X2HA202104230067

南召县板山坪镇鑫奇矿山放炮炸石,石头滚入河里堵住河水,拉石头的大车将板山村的路压得坑坑洼洼。

南召县

生态

群众反映的鑫奇矿山,为南召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板山方解石矿,2018年2月取得南阳市水利局水保方案批复,2018年4月环评通过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矿办理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12月13日至2025年5月13日。2020年7月编制《南召县板山方解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2020年11月通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验收,纳入河南省绿色矿山名录库。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关于“南召县板山坪镇鑫奇矿山放炮炸石”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经南召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联合调查,南召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板山坪矿区为合法生产企业,各项手续齐备,爆破作业经公安部门备案。

关于“石头滚入河里堵住河水”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南召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排查,该公司在矿山脚下沿路设置有防护钢丝网,可以有效阻拦山上滚落石块,未发现有矿石滚落河道,河道内无堵塞物,水流正常。

关于“拉石头的大车将板山村的路压得坑坑洼洼”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板山村道路长1.4公里,为三级公路,是板山村的主通道,该条道路因矿石运输车辆多,通过频率大,部分路面有破损,坑洼不平。

部分属实

针对路面坑洼问题,南召县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4月21日制定了《关于对板山坪镇板山村段进行路面大修的实施方案》,进行道路整修。该路段大修已完成。

10

X2HA202104230068

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姬村移民新村后,以及青山建材厂周围,有很多矿渣堆。这些地点夜晚工作,扬尘大。

南召县

大气、土壤

白土岗镇姬村移民新村后至青山建材厂周围约90亩土地属暂时闲置的建设用地。青山建材厂全称为青山建材有限公司,为碳酸钙粉体生产企业,2014年12月,取得原南阳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各产尘环节均配套了除尘设施,料库安装喷淋装置,厂区路面全部硬化,并配备了洒水车。

姬村移民新村后至青山建材有限公司周围闲置土地上堆存有2017年移民村建成以后遗留的石头和石子;以及姬村村民张某存放的花岗岩型材,每块重20-30吨,花岗岩型材摆放整齐,并进行了苫盖。青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无废渣产生,周围无废渣堆放。移民新村后至青山建材有限公司周围现场没有生产和加工设备,无扬尘产生;通过走访群众和夜间巡查,该区域不存在夜晚作业的情况。

部分属实

目前,属地政府已经对场地内物料进行了苫盖,并修建围挡,对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11

X2HA202104230079

南阳市内乡县夏馆镇司法所长曹正华纵容包庇石材厂侵占林地、毁林挖山建厂、破坏生态环境,建的石材厂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污染环境,毁坏山林非常严重。(例如:西河堂村黑龙潭五个石材厂、葛花沟、天马寨山坡、恒泰一、二、三个厂等地)

内乡县

生态

关于“南阳市内乡县夏馆镇司法所长曹正华纵容包庇”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1995年,内乡县司法局聘用曹正华主持夏馆司法所和夏馆法律服务所工作。两所分离整合后,曹正华被整合到内乡县方正法律服务所,2017年纳入劳务派遣,作为司法所辅助人员使用,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县司法局在编人员,主要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经县司法局调查,在村组集体林地和土地转包过程中,曹正华只作为法律见证,没有纵容包庇行为。

关于“毁林挖山建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西河堂村包括黑龙潭、葛花沟、天马寨山等地,辖区内有8家石材加工企业,分别为:内乡县恒泰石材有限公司(含第一二分公司)、内乡县瑞泰石材有限公司(所在地也称为葛花沟),内乡县汉冶冶铸材料有限公司、内乡县伊丰石材有限公司、内乡县盛佳石材有限公司、内乡县宏祥石材有限公司、内乡县博运石材有限公司,内乡县茂鑫石材有限公司(天马寨山坡下)。其中,西河堂村黑龙潭组有3家石材加工企业:内乡县恒泰石材有限公司(含第一、二分公司)、内乡县瑞泰石材有限公司、内乡县汉冶冶铸材料有限公司(实际从事石材加工)。8家均为石材加工企业,无矿山开采。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挖山建厂情况。其中盛佳石材有限公司、汉冶冶铸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没有违法占用林地;恒泰石材有限公司(含第一二分公司)和瑞泰石材有限公司办理有林地使用手续,但未经自然资源部门许可,擅自租赁土地建厂,已被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过依法查处;伊丰石材有限公司、宏祥石材有限公司、博运石材有限公司和茂鑫石材有限公司在2018年到2020年期间,因占用少量林地被内乡县林业局先后进行了查处。

关于“建的石材厂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西河堂村区域内8家石材加工企业均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生产过程采用湿法作业,设置有三级沉淀池和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建有固体废物处置场;采取加强生产区封闭作业、厂区绿化、车辆冲洗等措施降低噪声等污染。4月24日,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区域的地表水质量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2020年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数据表明,上述企业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无组织粉尘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石材企业块状物料未完全覆盖到位,汉冶冶铸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地面卫生差;恒泰石材有限公司物料场水泥地坪压坏露出渣土、加工废料清理不及时。

关于“毁坏山林非常严重”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4月24日,内乡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巡查时发现,西河堂村所有企业除在建厂初期有毁林现象外,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毁坏山林现象

部分属实

由夏馆镇政府牵头,自然资源部门配合,企业具体负责,对6家违法占地的石材厂按要求尽快完善用地调规及审批手续。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已督促存在物料覆盖不到位、废料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的相关企业完成了整改。

12

X2HA202104230092

举报人位于南阳市方城县券桥镇闫岗村的宅基地被村民李彦军和原村支书李本义强行占用建设牛棚养牛,并将牛粪堆放在举报人的耕地上,污染农田,伤害庄稼,举报人多次向被举报人抗议均无效果而且被殴打。

方城县

土壤、水

2021年4月17日,方城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九批编号X2HA202104150052信访举报件后,组织闫岗村养殖户全部进行整改,预计2021年5月10日前粪污存储设施全部建成投用。李彦军(实为李延军)是其中养殖户之一,养牛13头。4月18日早上,李延军在整改施工时与举报人产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方城县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关于“举报人位于南阳市方城县券桥镇闫岗村的宅基地被村民李彦军和原村支部书记李本义强行占用建设牛棚养牛”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走访群众,李延军建牛棚处是其父李文献于2004年承包的菜地,不是举报人家的宅基地,2011年李延军在其父承包菜地上建牛棚。

关于“并将牛粪堆放在举报人的耕地上,污染农田,伤害庄稼”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李延军养牛粪便堆在环村路空地上,并未堆至举报人耕地里。目前,堆积牛粪已清理干净。举报人家耕地现种植小麦,长势良好。

关于“举报人多次向被举报人抗议均无效果而且被殴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5至6月,举报人夫妇多次到方城县券桥镇闫岗村委反映“李延军建牛棚处是自家的,不让李延军在地头空地堆牛粪”问题,闫岗村委会干部多次进行调解。目前,方城县公安部门已对李延军与举报人之间纠纷进行调查。

部分属实

方城县政府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帮扶指导,加快推进养殖粪污无害化综合利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同时,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的乡村环境。

13

X2HA202104230099

桐柏县毛集镇熊寨村枣树庄附近很多石料厂,非法开采,运输车辆经过,造成扬尘污染。桐柏县黄岗镇大石桥村韩老庄组、仓房组、河北组、姜庄组、甘沟组、石龙沟组、大石桥组、八亩地组、银山组等地的桐柏县群得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环球矿业公司、宝源矿业公司等十多家石子厂,十几个大小不等的采石场,具体地址:红石山采石厂,坐标点:东经113.54,北纬32.59;龙眼沟采石厂:东经113.56,北纬32.56;宝石崖采石厂,坐标点:东经113.56,北纬32.58,严重破坏秦岭及淮河上游生态,非法开采,粉尘污染、噪音扰民。

桐柏县

生态、噪声、大气

桐柏县毛集镇熊寨村枣树庄附近有4家石料加工企业,分别是:桐柏兴达石材有限公司、桐柏县合泰石材有限公司、桐柏县宏鑫石材有限公司、桐柏县磊鑫建材销售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办理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均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桐柏兴达石材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停产至今,其余三家正常生产,原料来源均靠外购。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建设于2014年,全长3.5公里,系该村对外通道。

桐柏县黄岗镇区域内有石子厂7家,分别为桐柏环球矿业有限公司(宝石崖铁矿)、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桐柏益新建材有限公司、桐柏县德泉石材有限公司、桐柏永兴矿业有限公司、桐柏金盛石料有限公司;采石厂7家,分别为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红石山玄武岩矿、桐柏县黄岗镇杏山水泥大理岩矿、桐柏县安泰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桐柏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桐柏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朱河铁矿。

关于反映“桐柏县毛集镇熊寨村枣树庄附近很多石料厂,非法开采,运输车辆经过,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桐柏县毛集镇熊寨村枣树庄区域4家石料加工企业生产原料均靠外购,附近无采矿区,未发现非法开采现象。但枣树庄村对外通道因年久失修,部分路段存在破损、积尘现象,车辆通过时易产生扬尘。

关于“桐柏县黄岗镇大石桥村韩老庄组、仓房组、河北组、姜庄组、甘沟组、石龙沟组、大石桥组、八亩地组、银山组等地的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环球矿业公司、宝源矿业公司等十多家石子厂,十几个大小不等的采石场,具体地址:红石山采石厂,坐标点:东经113.54,北纬32.59;龙眼沟采石厂:东经113.56,北纬32.56;宝石崖采石厂坐标点:东经113.56,北纬32.58;严重破坏秦岭及淮河上游生态,非法开采”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桐柏县域不涉及秦岭山脉。桐柏县黄岗镇区域内共有采石及加工企业14家,办理有环评、采矿、排污、水土保持等相关审批手续。7家采石厂中,桐柏县安泰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桐柏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桐柏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朱河铁矿5家企业采用井下开采桐柏县黄岗镇杏山水泥大理岩矿采用露天开采,上述企业均按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不存在非法开采违法行为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红石山玄武岩矿正在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矿山恢复治理。经桐柏县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调查认定,黄岗镇区域不存在占用林地、毁林开采、水土流失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关于“粉尘污染,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目前,黄岗镇区域只有1家石子厂(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和4家采石厂(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红石山玄武岩矿、桐柏县安泰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桐柏宝源矿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其中,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采取全密闭,安装有除尘器,料仓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内进行了道路硬化并安装了喷淋设施和出入车辆冲洗装置,配备了雾炮和洒水车;4家采石厂均使用高压雾炮进行降尘。2021年4月24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委托河南昆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以上5家正在生产企业的噪声、无组织粉尘、有组织粉尘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达标。但在黄岗镇境内朱庄至黄岗段的S334省道,路面破损严重,车辆经过时,噪声、扬尘较大。

部分属实

针对枣树庄道路问题,桐柏县已组织人员、机械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修补路段坑槽。并建立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将该路段纳入镇、村管养范围,明确养护责任人,重点加强道路保洁和扬尘治理。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针对黄岗镇道路问题,桐柏县公路管理局制定了《桐柏县公路局S334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修补破损路面,加大洒水降尘、切实降低扬尘污染,目前已经对该道路破损路面全部修补完毕;同时,桐柏县政府已组织在车辆经过的村庄居住区域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缓行标识,切实减少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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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郭新强组织汪宝金等人,在河南省高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隶属焦子沟村民组集体山坡‘老北山’上进行大肆盗伐林木285棵,高达100多立方米,被村民发现后,拨打森林公安报警,但10多天过去,多名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

桐柏县

生态

2011年3月,郭新强与国有毛集林场签订承包协议,承包位于桐柏县回龙乡黄楝岗村焦子沟组老北山山坡,该山坡属于高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属桐柏县国有毛集林场林权证范围,不属于焦子沟村民组集体山坡。郭新强承包后于2011年栽种了桐树2021年4月5日,郭新强将山坡上桐树卖给了汪庭松(又名汪保金),汪庭松支付给郭新强10万元定金,2021年4月6日,汪庭松雇用工人开始在焦子沟北山砍伐桐树。郭新强与汪庭松签订有桐树买卖协议,约定“汪庭松必须按照县乡规定进行采伐,并承担一切采伐责任。”汪庭松在未办理相关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工人将山坡上的桐树砍伐,属于滥伐林木行为。2021年4月9日,桐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有人在焦子沟北山砍伐树木”的报警后,迅速出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请桐柏县林业局对现场被砍伐桐树的立木材积进行鉴定。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4日,桐柏县林业局向县森林公安局出具了鉴定意见,现场被伐桐树共计275棵,折合立木材积41.35立方米,已达到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桐柏县森林公安局于同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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