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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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150001 |
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老二机厂五岔沟处有一个石子场,白天大门关闭夜晚机器轰鸣,开机生产时大量粉尘飘落在空中,附近村民生活苦不堪言。 |
镇平县 |
大气、噪声 |
群众反映的石子场是镇平县艺烨废料石材厂,位于镇平县遮山镇原二机厂院内。4月16日,调查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安装密闭硬质门、厂区地面未完全硬化且积尘严重、上料口未安装水喷淋装置,车辆冲洗装置建设不规范,部分物料露天堆存,存在扬尘污染。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点约200米,铲车等机械设备露天作业产生的噪声影响附近居民。 |
属实 |
镇平县遮山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单》,要求其停产整改。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对该公司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下达了《镇平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改正。目前,该公司已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扬尘污染污染问题,计划采取安装车间硬质门,上料口加装喷淋装置,改造车辆冲洗装置,物料全部入棚,路面全硬化并及时洒扫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噪声污染问题,提出生产完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严禁产噪设备露天作业。该企业现正在积极整改。 |
是 |
无 |
2 |
X2HA202104150011 |
刘小军在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黑山村大瓜山沟非法占地建养猪场。同时在厂区内酿造白酒,无任何手续。养殖粪便与制酒废渣随意堆放,污染丹江库区;刘小军在淅川县上集镇水田村泱田组占用耕地20亩建造大理石采石厂,废水排入丹江库区。 |
西峡县、淅川县 |
水 |
群众反映的刘小军,实名刘占军。刘占军的养猪场为南阳知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场址实际位于与内乡县桃溪镇黑山村相邻的西峡县田关镇杜营村王凹组。 群众反映的“大理石采石厂”实为一家大理石加工厂,不进行大理石开采。 关于“非法占地建养猪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南阳知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占用西峡县田关镇杜营村王凹组土地199.704亩(含园地154.5645亩、林地45.1395亩),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西峡县自然资源局用地手续,不存在非法占地问题。 关于“在厂区内酿造白酒,无任何手续”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知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场区内有一台家庭白酒酿制和蒸馏器,不用于商业用途。现场未发现酿酒,没有酒糟存放。 关于“养殖粪便与制酒废渣随意堆放,污染丹江库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养猪场养殖粪污经处理后全部用于自有果树增肥,未发现露天堆放,且养殖场区与丹江口库区最近距离约为16公里,不存在污染丹江库区的问题。 关于“占用耕地20亩建造大理石采石厂”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09年6月,刘占军违法占用上集镇水田村秧田组耕地3.15亩建设大理石加工厂。2010年7月,原淅川县国土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因刘占军未在法定期限内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原淅川县国土局于2010年8月向淅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8月,刘占军又违法占用2.9亩耕地对大理石加工厂进行了扩建。2013年10月,原淅川县国土局再次对其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后于2013年11月向淅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后,该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关于“废水排入丹江库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大理石加工厂距离丹江口库区直线距离约30公里,距离最近的支流灌河直线距离约15公里,企业配套建设有三级沉淀池,废水不外排,且长期停产,不存在废水排入丹江库区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17日,淅川县上集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对该大理石加工厂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拆除生产设备,问题已整改到位。 |
是 |
无 |
3 |
X2HA202104150042 |
南阳市卧龙区委、区政府于2005年以来清除砍伐举报人和其他村民们承包的大庄村3000亩集体林地。举报人承包的410亩集体林地被公开拍卖后毁林采沙。举报人诉求:1、恢复林地原状,划清边界;2、依法赔偿举报人600万元;3、依法赔偿大庄村集体2亿元。 |
卧龙区 |
生态 |
大庄村位于卧龙区蒲山镇,由大庄、蔡寨、尤寨等自然村组成。白河流经大庄村的东边,在大庄辖区内河道长2500米左右。白河大庄村段有滩涂地3000余亩,位于卧龙区蒲山镇大庄村白河河道右岸。 关于“南阳市卧龙区委、区政府于2005年以来清除砍伐举报人和其他村民们承包的大庄村3000亩集体林地”问题。举报反映的大庄村3000亩集体林地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为国队合作林场,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林木采伐完毕而解体,成为白河大庄村段滩涂地。该3000亩白河滩涂地为国有滩涂,而非集体林地。1992年前后,大庄村委以十亩为单位分包给本村村民,村民承包后种植了杨树、桃树等经济林木。 关于“举报人承包的410亩集体林地被公开拍卖后毁林”问题。举报人承包的410亩地,也为白河滩涂地;位于白河行洪区内;属河道管理范围。2000年以后,白河河道淤集,河床抬高,汛期威胁该村大片耕地。为了提升河道行洪能力,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5年4月,南阳市防汛指挥部根据有关河道防洪、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定唐白河清障规划线,决定在白河行洪区内进行清障,所有在河道内影响泄洪违章种植的树木必须限期清除。因少数种植户未按要求自行清理,2005年8月,大庄村委组织人员将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予以清除,该行为不属于非法毁林。 关于“采沙”问题。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大庄村东白河河道内的采砂均由有关部门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严格按照采砂许可证明确的范围进行采挖,由属地进行监管。2012年8月15日,南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划定白河河道禁止采砂区的通告》,划定自鸭河口水库大坝以下至沪陕高速白河特大桥以下3公里白河河道区域为河沙禁止开采区。白河蒲山镇段也在本次划定河沙禁止开采区范围内。2012年以来,大庄村段未发生盗采案件。 关于“举报人诉求:1、恢复林地原状,划清边界;2、依法赔偿举报人600万元;3、依法赔偿大庄村集体2亿元”问题。因群众诉求与事实不相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
不属实 |
卧龙区加强对白河河道的管理,全面排查白河沿线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整治各类环境污染隐患,严厉打击各种盗采河沙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同时,进一步做好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沟通,取得群众理解,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
是 |
无 |
4 |
X2HA202104150045 |
南阳市高新产业聚集区中关村汇融物流园一角,存在露天加工活动板房行为。现场粉尘漫天,油漆气味刺鼻,金属切割噪声大。 |
高新区 |
大气 |
举报反映的是南阳众联钢结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钢结构安装销售、建材销售和活动板房销售。该公司露天从事切割、焊接及喷漆作业,粉尘、焊烟、漆雾无组织排放;设备噪声较大,且作业场地紧邻住户,存在废气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因受土地政策和规划限制,该公司不符合“散乱污”分类整治要求的提升改造条件。2021年4月18日,南阳市高新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搬离。目前,该公司设备已搬离,生产原料及成品板房已全部清理。 |
是 |
无 |
5 |
X2HA202104150052 |
河南省方城县券桥镇闫岗村,有二十多家养牛户,恶臭扑鼻,养殖废水污染井水,影响居民吃水。 |
方城县 |
水、大气 |
群众反映的闫岗村位于方城县券桥镇政府西北部,为少数民族(回族)聚集村。该村共有牛羊养殖户27户,其中,养牛14户,牛羊混养6户,养羊7户,共养牛283头、养羊253只。均属于庭院小散养殖。 关于“恶臭扑鼻”问题。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村养殖户均存在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不配套,粪便露天堆放,污水外排,现场臭味明显。 关于“养殖废水污染井水,影响居民吃水”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6日,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自然村8户居民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共34项,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
部分属实 |
方城县已对该村养殖污染和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券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村内露天堆存粪便和排水沟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要求所有养殖户封堵排污口,落实干清粪养殖方式,建设规范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目前,1户已停养,21户已建成粪污贮存设施,其他5户正在建设。预计5月10日前可全部投入使用。券桥镇政府已开工建设该村污水收集系统,布设5条生活污水地埋管道,修建2个大型三级沉淀池。 |
是 |
无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9批 2021年4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04-22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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