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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21-000046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19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独山片区孔明路以东京宛大道以北区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1〕6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独山片区孔明路以东京宛大道以北区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宛政文〔2021〕6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独山片区孔明路以东京宛大道以北区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宛自然资文〔2021〕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独山片区孔明路以东京宛大道以北区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建设规模。规划范围为孔明北路以东、规划五路以南、滨河路以西、京宛大道以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50.71公顷。三、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各类用地布局。《规划》以独山景区为依托,充分发挥该区域所具有的自然、区位和交通优势,打造优美环境,增强该区域的吸引力与品牌效应。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各项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片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五、你局要会同卧龙区政府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控力度,认真落实《规划》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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