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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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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及工作安排,为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南阳市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于2020年11月28日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存款保险标识金融机构名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桐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内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社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南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新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淅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新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机构及其依法在南阳辖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二、存款保险标识图案

我国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入口处醒目位置统一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的金融机构都已参加存款保险,您在该机构的存款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存款保险条例》受到国家法律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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