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升工作质量。一是依法实施主动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聚焦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要事项的政府信息,对涉及面广、时效性长、内容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公开。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线上系统、电话邮件、邮箱、当面申请四种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同时,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按期办结。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市级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高了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视报刊新闻采访、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四是切实加强舆情回应。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发现、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增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回应能力,认真办理《市长信箱》,在很大程度上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使《市长信箱》成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群众的高速通道。
(二)完善平台建设,切实提升公开时效。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平台集约化建设,建成以“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42个部门网站为子站的共享性政府网站群系统。加大力度推进基础薄弱、内容无法保障、安全隐患较大的政府网站关停迁移工作,全市政府网站由最初的466家整合为60家。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监督检查力度,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60家政府网站开展了四次集中抽查,对部分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核,确保整改到位,大幅度提高了全市政府网站合格率。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作用,以微博“南阳市门户网站”为平台载体的新媒体窗口,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覆盖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经过清理整顿,目前全市共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194个,其中,微博48个,微信103个,移动客户端3个,其他政务新媒体40个。三是注重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将政府公报电子化,有力的拓宽了公开渠道。
(三)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增强基础保障能力。一是严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至目前,本级政府共审查政府文件500余件,未出现泄密事件。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常态更新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更新不及时问题,减少流程、压缩环节,由之前的公文形成20日内公开提前为一周一检索、一周一审查,每周五将本周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暨网站建设工作培训会,对全市上百名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不定期电话督导、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开展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轮训,目前开展6轮培训工作。
(四)紧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服务公开。一是一网受理“便捷办”。推动48个市直部门、12个县(区)全部接入南阳政务服务网,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融合对接,全市“网上可办率”、“一网通办率”均达100%,实现数据通、业务通。二是优化流程“简化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中介、优流程,证明减少92.5%,材料精简53.21%,时限压缩50.63%;市级1170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投资项目审批费用、环节压缩一半以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零跑腿”,推行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3日办结制”。三是加大集成“一门办”。优化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驻事项由2018年36个部门347个事项增长到42个部门1188个事项,进驻率98.7%,实现“应进必进、一站办结、一门反馈”流水式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63 |
300 |
12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89 |
2126 |
48157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73 |
905 |
523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231 |
1213 |
3464638 |
|
行政强制 |
941 |
-14 |
1055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79 |
3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75 |
1147748.65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1 |
5 |
0 |
1 |
13 |
0 |
45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2 |
4 |
0 |
0 |
10 |
0 |
2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1 |
0 |
0 |
1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7 |
0 |
0 |
0 |
0 |
0 |
9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1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七)总计 |
445 |
5 |
0 |
1 |
11 |
0 |
46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2 |
0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9 |
9 |
10 |
5 |
63 |
15 |
0 |
0 |
4 |
19 |
6 |
0 |
2 |
2 |
1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在落实新条例、新要求上行动滞后,如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地方债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与任务要求还有差距。“五公开”情况不理想,重大决策、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涉及公众权力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听证会或论证会和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等方面没有完全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够全面;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既符合保密规定,又能及时准确发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抽查、监测、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办公室督促本级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业务培训制度。按照集中培训、分期培训、互动交流的多种培训方式,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依法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五公开”对全市重大决策、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和涉及公众权力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听证会或论证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制定办法,细化公开流程。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完善提升平台建设。重点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与各部门政府网站数据整合、对接工作,真正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发挥移动通讯终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快速、便捷、高效的作用。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要求各县(区)政府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并邀请专家学者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要求各县(区)政府和部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