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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第八号)

发布时间:2020-01-27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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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Ⅰ级   应急响应机制的规定,切断来自疫区疫情传播,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禁止居住在南阳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使用交通工具到机场、车站、高速服务区、路口接来自湖北省和武汉市疫区的人员。违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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