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9年2月16日向南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对此,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加压增责,不断强化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一大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较年初督察反馈时明显改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南阳市委、市政府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研究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整改、加快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书记张文深、市长霍好胜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市委书记张文深为第一组长、市长霍好胜为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景劲松,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30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18年10月份以来,我市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2019年3月28日,我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现代化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宛发〔2019〕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宛政〔2019〕2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宛发〔2019〕7号),对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下沉一线,督办整改,市委书记张文深先后到卧龙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研督导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强调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一件一件抓落实,真改、主动改、彻底改,举一反三,强弱项、补短板,扭转工作被动局面,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市长霍好胜先后4次对中心城区进行暗访调研,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要求加压增责,统筹推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建设大城市奠定良好生态基础。主管副市长马冰将抓好整改工作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有机结合,每周了解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事项,对进展缓慢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督办。其他市级领导也通过会议、批示、调研、督办等方式,分别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安排,相互协作配合,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17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别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市建立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市级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的三级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岗,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二、标本兼治,扎实整改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反馈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提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和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共分类梳理出全市共性整改任务28项、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具体整改任务34项。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宛发〔2019〕7号),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同时明确每项任务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也对照交办问题制定具体方案,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细化了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市整改工作坚持做到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争取在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对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督办,抓紧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不断发力,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市委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每季度调度进展情况。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督办作用,建立任务台账,强化督查督办,定期跟踪问效。每月对全市整体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及时进行通报,通过专案督办、现场督办、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落实。出台实施《南阳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管理办法》(宛环攻坚办〔2019〕312号),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销号牵头单位,建立责任主体自查、监管单位核查、市级督查组验收的销号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2019年8月28日,列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62项整改事项中,已经完成31项,达到时序进度需持续推进30项,未达到时序进度需加快推进1项;督察期间交办的1651件群众举报件,已完成整改1627件,未完成整改需加快推进24件。
三、夯实责任,建章立制
南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党政同责、政府全面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一是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从2019年起,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地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主要领导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一大批重点、难点工作通过“一把手”亲自抓,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建立月排名通报和生态补偿机制,依据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情况,每月对各县(市、区)排队,奖优罚劣,并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2019年以来共对各县(市、区)实施奖补1740万元,处罚8990万元;建立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施跨省、跨市、县与县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暗访核查机制,对暗访发现的问题,一追不放,不整改到位决不松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依法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根据省定目标任务,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真正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治污。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市政协积极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组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懒政怠政、不作为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市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全面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氛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污染防治攻坚合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绿色发展引领带动,把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干部考核体系,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破除“唯GDP论英雄”的观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绩效考评中,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四、紧盯目标,全力攻坚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紧紧围绕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治理、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及秋冬季污染管控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南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行动方案》;先后开展了“治污风暴百日攻坚行动”和“六大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强力治污管控措施;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和12个专项责任组进行督导监管、执法查处;制定《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措施,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奖惩。截至2019年8月底,在农村管道燃气替代燃煤专项行动中,完成农村燃气管网铺设1127.284公里,完成管网进场(户)52412户;在“散乱污”企业清零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整治1506家;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建设工地302个,对不达标工地实施停工整改20个,立案查处16起,罚款18万元;在商混站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商混站192家,已关闭取缔26家,停产整治110家,搬迁3家,立案查处25起,罚款58.75万元;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701台,累计抽检抽测柴油货车30905辆,查处不合格车辆895辆,累计公安处罚162起;在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集中调配洒水车、冲洗车,采取洒水、冲洗、人工洗刷相结合的模式,主次干道(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格落实“两扫三洒一冲”,每周对辖区主要道路开展全面清洗1次,提升道路洁净度,降低道路扬尘。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认真贯彻实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统筹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对中心城区内河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印发《中心城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及管护机制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督导方式;对县(市、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0条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治理3条,6条正在治理,1条已完成招标;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完成3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在南水北调干渠沿线设置警示牌72个、界牌148个;在全域清洁河流方面,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优先排查整治污染较重、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截至2019年8月底,30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任务,45个入河排污口正在整治;全面推进河流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8月底,列入年度任务的7条河道治理任务,1条河流已完成治理任务,6条河流正在整治;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编制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13个县(市、区)编制了12个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开展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针对今年上半年唐河埠口、白河支流新野溧河桥断面出境断面不稳定达标问题,编制实施《南阳市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方案》,对唐河、白河流域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唐河流域共排查、交办唐河流域点源及面源环境问题95个,截至2019年8月底,已整治完成65个,30个正在实施;在白河流域溯源治理行动中,实行异地交叉专项排查,在白河干流及7条支流范围内排查出各类环境问题106个,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能够立即整治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治理周期长的问题限定时间,明确措施、强力推进。
(三)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我市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建立了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及时实现污染地块信息部门间的共享。下发了《南阳市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地块信息和城乡规划对比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17个县(市、区)全面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严格规范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类别划分第一阶段补充资料及技术报告基础部分已送至技术支持单位,2019年补充调查样品检测结果已送至技术支持单位。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市级监测机构配备了仪器设备,组织人员通过了持证上岗考核,具备对土壤中部分监测因子进行监测的能力,市级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初步形成。配合省生态环境厅高质量完成了全市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信息采集并上传系统企业413家。排查疑似污染地块34个,并公示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南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全面加强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直部门抽调32人,组成8个专项督查核查小组,分区包块,对各县(市、区)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推动。2018年6月以来,重点对568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信访举报件、1651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信访举报件、828项省攻坚办暗访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29件省政府领导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逐项进行督查核查。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对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文深亲自批示指示,要求严肃问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毅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集中精力核查问题线索,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努力做到既追究违纪责任,又解决思想问题。经过认真核查,对涉及5个县(市)、1个市直部门,共51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5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次,政务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26人次。
此外,南阳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市纪委监委拟定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检查反馈整改问题追责问责案件移送暂行规定》,对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所有整改任务实现全覆盖监管,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行为,坚决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后约谈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2个(次)、市直单位1个、重点企业10家;共对234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处级15人次,科级103人次,科级以下116人次;党纪处分75人次,政务处分37人次,组织处理122人次;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立案356起,刑事拘留237人,对部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公开曝光,起到处理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标准,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优异成绩为中原更加出彩作出南阳应有的贡献。
附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2019年8月30日
附 件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进 展 情 况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共62项,其中共性整改任务28项,个性整改任务34项。
一、共性整改任务
1.南阳市各级党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不多,重视不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河南省地方党委研究环保工作很少,河南省整改方案中要求,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经查阅南阳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和记录,2017年至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进驻,南阳市委常委会除在研究“河长制”时涉及环保工作外,仅召开1次会议研究环保工作,与河南省整改方案要求有一定差距。宛城、桐柏、新野、唐河、南召等部分县(区)也存在此类问题。(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南阳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张文深为第一组长、市长霍好胜为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景劲松,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市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30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18年10月以来,我市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从2019年起,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地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2019年前两季度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累计召开40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累计召开45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数量明显增多。
2.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发现,南阳市的一些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在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上有偏差,片面认为南阳市自然生态环境好,环境问题不是很严重,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上,对改善南阳市的环境质量缺乏紧迫感,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思想。有的部门甚至会有“抓环境保护工作是帮环保局干活”的错误认识,感觉环保工作压力不大,环境保护差不多就行了,对应当承担的环保职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了《2019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宛宣文〔2019〕26号),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各级各部门党组、市管各大中专院校党校贯彻落实;把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干部考核体系并占有重要比重,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绩效考评中,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考核;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3)组织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认真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认真学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推动全市督察整改工作。(4)将全市整改方案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并在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制定《南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5)将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生态损害问题追责情况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起到了问责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
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南阳市部分环保职能部门和县、乡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衰减,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缺乏合力,联动更是不够,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屡禁不止,反复出现。(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宛发〔2019〕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宛政〔2019〕2号)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攻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2)建立绩效考核办法,把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攻坚任务完成作为约束性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建立月排名通报机制,奖优罚劣,并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3)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定期会商重点工作。(4)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依据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情况,实施财政奖励和扣款。2019年以来,全市大气、水环境治理已奖补资金1740万元,处罚8990万元。(5)建立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4.住建部门对“混凝土搅拌站”监管职责还不清楚。南阳市共有商砼站84家,督察组暗访抽查15家,发现均存在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厂区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等共性问题,有3家商砼站无环评手续在违规生产,其中一家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以拆除。南阳市住建部门对履行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不到位,导致对商砼站监管不力,使问题长期存在。经媒体曝光后,督察组抽查发现,仍有3家商砼站没有接到南阳市整改通知在违规生产,还有个别企业以停代改,逃避责任。(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市政府明确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市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责任组。(2)制定了《南阳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砖瓦窑整治暨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和《南阳市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3)今年以来取缔或整治商混站135家,取得阶段成效。(4)针对督察反馈的商混站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名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5.《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城市清洁行动。但南阳市却没有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也未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检查记录,所谓的城市清洁行动仅仅是环卫部门日常的道路清扫保洁。督察组进驻的半个月内,未见南阳市开展过城市清洁行动。《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各县(区)要组织对所辖乡(镇、街道办)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督察组经走访问询、调阅资料,未见南阳市开展“以克论净”工作的相关记录,同时南阳市城管部门也表示,因基础条件差,没有推行“以克论净”工作。(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南阳市2019年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及驻宛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活动时间、任务分工及要求,把城市清洁行动推向深入。每周五开展一次城市清洁行动,市直路长单位分包路段,各区、各街道办(乡镇)、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市容环境清洁工作。(2)建立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城市清洁行动指挥部,市委政府督查局、市财政局、城管局等部门参与,加强工作领导。(3)开展督导检查。市城市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直工委、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处,每周对我市城市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印发督查通报。截至2019年8月底,已印发了4-5月、6月、7月三期通报,并根据当月城市清洁行动总体情况,对各区、各街道(乡镇)、市直单位进行排名。(4)推进“以克论净”环卫作业标准。制定并印发了《南阳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环卫考核实施方案》及《南阳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评分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严格考核,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截至2019年8月底,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已按照“以克论净”标准,对中心城区环卫作业进行督查考核,每天记录考核结果,每月进行通报排名,现已下发督查通报11期。
6.干部作风不实。南阳市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对环境保护工作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该履行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消极懈怠现象。(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在全市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将环保工作作风整顿列入作风整顿年重要内容,重拳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的“推、慢、庸、虚”等问题。(2)南阳市委对全市17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察。(3)严肃环保领域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2018年共对11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对2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7.通过调阅南阳市农业局2018年1-10月份垃圾秸秆焚烧查处纪录,仅有11个着火点纪录,督察期间,在宛城区、邓州市、镇平县、唐河县、内乡县等发现垃圾秸秆着火点10余处,部分火点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火点附近的乡村干部却熟视无睹、无人问津,反映出南阳市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对垃圾秸秆禁烧政策宣传不到位,追责惩戒力度不够,环保工作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改变一结合”禁烧原则,变秸秆禁烧为农村禁烧,变重点时段禁烧为全年禁烧,变制度管控为群众自愿禁烧,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各县(市、区)、乡镇建立完善了“蓝天卫士”工作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断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全市各乡镇、村组成立了5212多个应急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一旦出现火警火点,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处置扑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立足区域实际,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创新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扩大资源利用数量,今年夏季全市秸秆利用率达到95%。今年夏季市政府派出13个包县督查组、8个随机巡查组,对所包县(市、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全域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现秸秆焚烧现象,严格落实一烧双查、一烧双罚。今年夏季对方城县、唐河县进行了经济处罚,并责成两县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8.2016年开始我省就明令禁止“散乱污”企业,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本次督察组在邓州市、唐河县、桐柏县又发现8家“散乱污”企业,有些“散乱污”企业明目张胆生产排污。(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印发了《南阳市2019年“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阳市治污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南阳市集中打好“散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2)加强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清单,实行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3)成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责任组,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依法予以整治取缔。(4)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截至2019年8月底,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553家。
9.根据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督察组抽查了11个加油站点,在宛城区、新野县、邓州市发现4个黑加油站点。南阳市有关部门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却疏于管理,查处打击极为不力,使“散乱污”企业和黑加油站点屡禁不止。南阳市在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2月底前,坚决取缔所有黑加油站,对全市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取缔不到位、死灰复燃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但在南阳市组织开展的专项督察中,从2018年8月30日-10月25日近两个月的时间就拆除黑加油站点225个,仅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处罚,没有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省委省政府督察组反馈的4个黑加油站均已关闭或取缔到位。(2)市公安部门先后于2018年9月14日、2019年3月29日、7月9日、8月9日四次下发关于整治黑加油站点的工作方案(通知),对黑加油站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多次召开视频会议进行推进;商务部门制定下发了《南阳市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市政府召开了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协调会议,建立明查暗访、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3)在全市深入开展黑加油站点的摸底排查工作,汇总出全市黑加油站点底册(共370个),同时,向各县(市、区)进行了任务交办。(4)大力打击黑加油站点,2018年10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及黑加油站刑事案件2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9人。办理涉及黑加油站行政案件149起,治安拘留151人,查封关停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312个。市公安局、商务局联合对全市17个县(市、区)开展了黑加油站打击取缔专项督查,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先后对问题反弹的9个县(区)实施了通报批评。
10.执纪问责“宽、松、软”。南阳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失职追责问责存在层次低、问责轻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经调阅、统计相关记录,2017年以来南阳市因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受到执纪问责的共169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8人、科级以下83人)。对8名处级干部的问责情况是,6人被约谈,2人被通报批评,明显偏软。(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对中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张文深亲自批示指示,要求严肃问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毅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对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将问题线索核查清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质量、效果和进度,努力做到既追究违纪责任,又解决思想问题。经过认真核查,对涉及5个县(市)、1个市直部门,共51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5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次,政务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26人次。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共对234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处级15人次,科级103人次,科级以下116人次;党纪处分75人次,政务处分37人次,组织处理122人次。
11.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但南阳市推动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调度、问责等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督察组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回头看”交办南阳市的568件环境问题中的80件进行了抽查。除举报不实、持续整改及企业长期停产的14件外,已完成整改的66件中,实际整改到位的只有31件,占47%,未整改到位的35件,占53%。(未达到时序进度,加快推进)
整改情况:(1)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张文深、市长霍好胜多次就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进行批示,分管副市长马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2)把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回头看”整改范畴,交办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逐项整改,核查销号。(3)组织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8个督察组对群众举报件完成情况进行督察,配合省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对群众举报件逐个进行现场核查。(4)整改中注重做到科学合理、依法依规,避免“一刀切”。对污染治理设施老化、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进行提升改造;对关闭取缔的,做到“两断三清”;对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违法排污问题,在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深入查找污染原因,彻底整改,不留隐患。至2019年8月28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的164个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568个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共7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23个,其他9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先后对逾期未完成的群众举报件涉及的29名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12.督察组随机抽查28个建筑工地,有27个均不同程度存在“六个100%”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土方作业没有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工地内部道路硬化不到位,物料及土方覆盖较差,进出口无冲洗设施,渣土车和物料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市政、拆迁、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3)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4)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5)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6)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13.南阳市道路清扫车、洒水车明显不足,洒水频次不够,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只有81.5%,市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不高,尤其是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不及时。(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南阳市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喷洒冲洗、运输处置等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清扫保洁达到“八净八无”、“双十”标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五净五无”、“双十五”标准。二是是以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为抓手,实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主次干道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洗保洁,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16小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达到“八净八无”、路见本色标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采取机械化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清扫方式,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三是积极开展“洗路”行动。集中调配洒水车、冲洗车,采取洒水、冲洗、人工洗刷相结合的模式,主次干道(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格落实“两扫三洒一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一步加密道路洒水、冲洗作业频次和力度,对主要道路实行“2小时一洒水”,重点部位开展雾炮喷洒、多次洒冲,确保城市道路全天候湿润无扬尘;每周对辖区主要道路开展全面清洗1次,提升道路洁净度,降低道路扬尘。四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落实市容环境“五大延伸”,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彻底清除积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14.督察期间,抽查了13个县(市、区)的54家易产生扬尘的企业,有51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主要表现为:抑尘设施与环评不符;原料露天堆放无围挡、未覆盖;加工车间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场区地面未硬化,道路积尘严重等。(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根据省委省政府督察组交办的易产生扬尘企业污染问题,市工作推进组对各县(市、区)进行了交办,督促各县(市、区)迅速整改。截至2019年8月底,51家存在扬尘问题的企业基本整改到位。(2)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在全市开展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检查全市各类涉气企业2478家,发现问题企业数1345家,移交整改企业数1126家,移交立案查处企业数368家,截至2019年8月底,已整改到位251家。(3)开展散乱污专项治理行动。召开全市“三散”治理工作动员会,出台《南阳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阳市集中打好“散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今年以来,累计取缔散乱污企业1553家。
15.南阳市发改部门对“煤改气、煤改电”底数不清,工作推进缓慢,特别是禁燃区内存在一些电气管网尚未铺设到的地方,给散煤经营留下了市场。(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2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9号)的要求,2018年下达我市“煤改电、煤改气”任务共2万户。我市制定了《南阳市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下发各县(市、区)实施,明确责任和任务指标,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完成了市、县两级“双替代”自查整改工作,已按省定要求按时完成了2018年“双替代”目标任务。(2)2019年未下达我市“双替代”清洁取暖任务。
16.南阳市205个乡镇中建有污水处理厂(站)的只有68个,大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于直排状态,影响当地水质。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还存在管网不配套,建设标准低,运行经费不足,管理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全市181个乡镇中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设施70个,其中含47个污水处理厂、23个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38.6%。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建设2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截至2019年8月底,已建成2个,15个正在建设,6个正在完善前期工作;2020年规划再开工建设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17.生活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南阳市日产垃圾量3725吨,现有13个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3080吨,督察组抽查其中6个垃圾填埋场,发现普遍存在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明显。(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督导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厂整改工作。市城管局组织环卫部门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明确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加大投入,制定台账,责任到人。市中心城区及淅川、西峡、桐柏、新野四县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垃圾堆体膜覆盖、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在线监控安装使用等工作已基本完成;经费拨付方面,有的已经纳入财政年度逐年增加计划,有的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目前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求;已经对整改进展相对缓慢的县(市、区)下发整改通报,要求加紧制定改进措施,迅速落实资金投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部按时完成。(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项目招标及采购工作,2019年7月9日南阳市政府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了《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协议;7月10日,项目规划选址通过论证报告评审会,正在进行环评相关手续。
18.南阳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到位,企业管理不规范,运行保障经费不足等问题。(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建设废水在线监测设施。2019年1月28日完成在线监测设备招标,由中标单位河南省华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污染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安装并负责后期运维工作。设备包括:COD分析仪1台,氨氮分析仪1台,污染源在线监测基站建设1套(符合环保要求的配套设施)。2月6日至3月12日,基站地坪、站房建设,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工。4月17日,按照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要求,排放口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已联网,目前运行正常。(2)规范渗滤液处理站废水处理。一是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符合GB15562.1要求的污水排放口标志;二是在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取水样专用步梯,达到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渗滤液处理站废水总排口进行规范化改造,取水采样安全便捷,保证渗滤液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四是建立规章制度,派人员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管理。(3)完善渗滤液处理站台运维记录。一是妥善管理所购生产药品合同及发票,药物库存做到出入库账目清楚,记录完整;二是工作人员交接班、生产运行台账记录详细完整;三是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化、管理规范化、药物保管规范化、安全操作规范化;四是强化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提高职业素质素养。(4)提升消杀除臭填埋作业标准。一是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进场垃圾分区分单元填埋作业,打药消毒后,推平压实,及时覆盖,消杀除臭;二是购置风炮设备,增加用药量,加密消杀除臭频次;三是消杀除臭工作常态化,确保填埋场异味问题得到全面改善。(5)强化日常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积极申请足额拨付生产运行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渗滤液处理工作、消杀除臭工作等正常运行;二是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环保标准开展生产作业,完善健全厂区规范化运营合理的检查、考评、奖惩机制,全面提升规范化作业水平;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购买专业书籍,通过网络平台等,倡导职工学习垃圾处理的先进工艺、技术,提高职工作业技术水平。
1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按照文件(豫环办〔2018〕97号)要求,全省乡镇空气站建设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及联网运行,其中南阳市应新建乡镇空气站194个。截至督察组进驻,南阳市仅建成40个,完成率20.6%。桐柏、社旗、淅川、南召、唐河等5县建设资金还没有落实到位,很难按时完成任务。(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对省定194个乡镇空气站工作任务进行督查交办。2019年1月底,全市194个乡镇空气站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20.按照文件(豫环攻坚办〔2018〕185号)要求,2018年年底前南阳市要完成20个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联网运行。截至督察组进驻,建设方案和建设资金还没有批复、落实,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全力推动该项工作,经过多次专家论证、网上公开征询意见、组织公开招标等程序,于2019年6月底完成招标任务,进入建设阶段,并于2019年8月14日全部完成20个水质自动站的建设任务,与省、市级平台联网,截至2019年8月底,全部进入试运行状态。
21.按照文件(豫环攻坚办〔2018〕24号)要求,2018年6月底前全省18个省辖市均要建成10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2台(套)移动式遥感设施。截至2018年10月底,南阳市只初步建成6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配置1台移动式遥感监测车。(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将剩余4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施、1台(套)移动式遥感设施建设作为2019年重点任务,截至2019年8月底,资金已到位,准备启动招标程序。
22.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南阳市相关部门对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缺乏相应规划和引导,监管乏力。督察期间,共受理南阳市群众举报畜禽养殖污染问题331件,占比20%,群众对畜禽养殖污染反映比较强烈。部分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气味难闻,污水直排;大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选址随意、建设混乱,点多面广、分布零散、管控乏力,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突出短板。(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治理方案。全市17个县(市、区)均已出台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二是持续加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在养殖密集区,逐步建立粪污收集处理中心,逐步解决小散户治理难题,今年已完成规模以上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建设22家,占年度任务30个的73.3%。三是持续加快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以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为核心,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为基本要求,示范推广与“土地流转”“有机肥生产”“循环利用”相结合的三结合模式,持续推进生态化畜禽养殖。四是加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监管。要求县乡政府每年排查一次以上辖区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摸清底数,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未规范的养殖场(户),依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对责任人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依法传唤、行政拘留等措施。
23.南阳市发改部门对能源结构优化发展缺乏规划和布局。全市三产比重为14.6:42.4:43,火电、建材、冶金、有色、化工、石化等六大高耗能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32.9%。能源结构不合理,清洁能源仅占4.96%,天然气仅占1.57%。(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在全市开展农村管道燃气替代燃煤专项行动,在方城县、唐河县、新野县、社旗县、镇平县、淅川县、卧龙区、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等11个县(区)有条件的乡镇和人口集中的农村,使用管道天然气替代使用燃煤,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5万户以上农村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替代使用燃煤。提高燃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严格节能审查,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下发关于建立全市能源消耗“双控”目标和煤炭消费总量目标预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周调度月分析,对煤炭消费增长过快的县(市、区)及企业及时预警。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已建成投运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达88.725万千瓦,已建成光伏发电总发电规模达90.776万千瓦。
24.南阳市交通部门对运输结构优化发展缺乏规划和布局。南阳市交通运输体系中,公路运输占到90%以上,绕城公路不完善,特别是新老312国道机动车尾气和道路扬尘问题十分突出。(按照时序进度持续突进)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唐河干流航道建设规划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已与湖北省相关部门对接,进入批复程序,待鄂豫两省交通运输厅对规划方案审批后,开展洪水影响评价、规划环评审批工作;唐河县、新野县土地预审初审资料已于6月17日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进行市级初审。正在进行库尾航道、桥梁施工图设计,争取10月份完成批复,其它施工图设计争取年底完成。唐河马店至社旗航运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正在修编。(2)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南阳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对3个总体目标、15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目前,桐柏县安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公铁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已并被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列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3)印发《南阳市交通运输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各项任务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并提出要求,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并于8月14日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对下一步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建立完善了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对普通公路采取分级、分片、分段治理,要求辖区内各级公路设立路长公示牌,强化日常巡查治理,加大经费人员保障,大力提升普通公路路域环境质量。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干线公路路长公示牌已安装1646块。
25.虽然南阳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52%,但森林资源大多数集中在西峡、桐柏、南召、内乡等山区,城市绿地分布不均,主城区绿地面积不足,对扬尘等污染抑制有限。(按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推进绿化建设提升。孔明路与张衡路交叉口代征绿地已完工;滨河路与卧龙路交叉口代征绿地建设,计划纳入下步拆墙透绿工作中推进;新建南都路北延正在做设计方案;人民北路提升工程待道路修好后立即开工;长江路西段正在走建设程序;杜诗路绿化正在施工,计划10月底完工。(2)持续推进屋顶绿化。截至2019年8月底,中心城区屋顶绿化已完成245家;完成公厕绿化49座,背街小巷绿化20条;城区内河绿化除护城河、十二里河、溧河外,其它已基本完工。(3)新建公园游园绿化提升。中心城区新建成游园11座。(4)打造2条滨河月季观光带、东南北3条绿化精品环线;三里河、梅溪河沿线月季特色景观绿化带月季特色景观带基本完成;3条绿化精品环线正在有序推进中。
26.生态治理与修复刻不容缓。南阳市矿产资源丰富,部分矿山、砂石开采无序,监管乏力,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多起此类案件,要求整改,但效果不明显,本次督察又受理群众举报此类问题100多件,问题依然突出。(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整改方案,先后下发《南阳市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重污染天气施工工地和露天生产矿山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南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实施整改。(2)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持证露天矿山126个,全部制定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了企业整改台账。已有65家持证矿山企业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治理裸露山体1.5平方千米,完成水土保持面积4平方千米;覆土绿化、植树造林1655.9余亩,种植各种树木1803208株;垒砌挡渣墙、开挖截排水渠14770米,硬化矿区道路348466米;竖立各类警示标识、标志牌50余块;安装喷淋降尘系统5套、自动冲洗降尘洗车系统3套、修建沉淀池36个、购买抑尘车12台。(3)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截至2019年8月底,持证矿山全部建立了矿山环境治理基金账户,应返还矿山企业保证金10608.2204万元已全部返还矿山企业基金账户。各县(市、区)建立了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台账,定期通知矿山企业按时计提基金,督导矿山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适时开展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019年矿山企业计提基金225.6万元,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已使用基金157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4)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露天矿山“二级”包片、“三级”包矿制度。对证照齐全,但没有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环保、水利、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要求和相关方案,设计实施开采、治理和保护,特别是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矿山,立即实施停产整治。对于停产整治的矿山,明确处理办法、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停产整治露天矿山110家,整改完成恢复生产11家。对违法违规及采矿证到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先后制止查处涉矿违法行为99宗,彻底拆除清理设备82宗,扣押钩机等设备43台。开展全市露天矿山整治风暴,从严从重打击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9年8月底,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人,移送法院进入司法程序18宗。
27.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治理、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及秋冬季污染管控等为重点,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南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方案》;先后开展“治污风暴百日攻坚行动”和“六大专项行动”,强力治污;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和12个专项责任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监管、执法查处;严格考核奖惩,制定《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措施,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奖惩。截至2019年8月底,在农村管道燃气替代燃煤专项行动中,完成农村燃气管网铺设1127.284公里,完成管网进场(户)52412户;在“散乱污”企业清零专项行动中,累计整治取缔1506家;在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建设工地302个,对不达标工地实施停工整改20个,立案查处16起,罚款18万元;在商混站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商混站192家,已关闭取缔26家,停产整治110家,搬迁3家,立案查处25起,罚款58.75万元;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701台,累计抽检抽测柴油货车30905辆,查处不合格车辆895辆,累计公安处罚162起;在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主次干道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16个小时,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12个小时。集中调配洒水车、冲洗车,采取洒水、冲洗、人工洗刷相结合的模式,主次干道(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格落实“两扫三洒一冲”;每周对辖区主要道路开展全面清洗1次,提升道路洁净度,降低道路扬尘。
28.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实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对中心城区内河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及管护机制建设推进方案》,进一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督导方式;对县(市、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0条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治理3条,6条正在治理,1条已完成招标;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完成3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在南水北调干渠沿线设置警示牌72个、界牌148个;在全域清洁河流方面,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优先排查整治污染较重、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截至2019年8月底,30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任务,45个入河排污口正在整治;全面推进河流治理工作,列入年度任务的7条河道治理任务,截至2019年8月底,1条河流已完成治理任务,6条河流正在整治。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编制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13个县(市、区)编制了12个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开展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针对今年上半年唐河埠口、白河支流新野溧河桥断面出境断面不稳定达标问题,制定《南阳市水环境溯源整治行动方案》,对唐河、白河流域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召开唐河流域问题交办会,对排查出的95个点源及面源环境问题进行交办,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整治65个,30个正在实施整治;在白河流域溯源治理行动中,实行异地交叉专项排查,在白河干流及7条支流范围内排查出各类环境问题106个,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能够立即整治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治理周期长的问题,明确措施、限定时间,强力推进。(3)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先后下发督办通知30余期,对水质超标较重、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县(市、区)进行督办;6月4日,对河流水质连续超标的新野县、桐柏县和重点工程进展滞后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邓州市、唐河县、内乡县进行提醒约谈;8月8日,印发《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邓州市、宛城区、卧龙区、唐河县等8个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对28个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2019年1-7月份,我市10个国家考核断面平均达标率86%,18个省责任目标断面平均达标率82%;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及总干渠水质持续达到或优于Ⅱ类;国家考核我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个性整改任务
29.发改部门对“在热电联产供热覆盖区域内逐步关停中小型单一供热锅炉”的职责还不清楚。按照《南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实施意见(2016-2020)》,市发改部门应“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投资项目”,但自2016年以来,市发改部门未按要求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经过进一步排查,市城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截至2019年8月底,未发现禁燃区内存在小型单一供热燃煤锅。(2)2019年市财政安排预算30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方面相关支出,将做好人居环境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省级1900万元、中央投资2000万元,专项用于淅川县农村环境整治。(3)市发展改革委已下达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计划2000万元,专项用于淅川县农村环境整治。
30.2018年环保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察发现,南阳市鸭河口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有43艘游船活动,南阳市公示的整改结果为游船全部取缔到位。但经督察组现场查看鸭河口水库视频监控,发现2018年国庆节假日及国庆后的两个双休日,鸭河口库区内游船、游艇活动又趋频繁,对鸭河口库区水质安全带来隐患,部门监管责任严重缺失。(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南召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大取缔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逐船走访,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关于取缔鸭河库区旅游船舶的通告》、“面对面”普法宣传等方式,要求所有游艇自觉停航,立即停止游船、游艇违法违规活动。二是加大巡逻执法密度。南召县组织交通海事执法人员,强化现场执法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10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强制扣押船舶,并对驾驶员记分直至取消驾驶资格。三是加大排查巡查监管。坚持取缔游船“零容忍”高压态势,对发现反弹的游船露头就打,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做到动态清零。截至7月25日,鸭河保护区内活动的游船、游艇已全部取缔。
31.督察发现,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大量收储危废品,现场督察时在厂区危废库内发现储存约1万吨各种危废品,安全意识薄弱,安防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企业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的4#、6#B、7#、10#危废储库已投入使用,但未同时建设废气净化设施,车间内气味刺鼻,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危废收储原始记录与台账不符,管理漏洞大,反映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不落实。(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8月底,该公司二期焚烧处置系统已经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调试运行中,库存药渣正在进行处置,预计10月处置完毕。仓库已经加强安防管理、出入库后及时关闭并上锁、在窗户内侧加装锁扣进行管理等安防措施。危废储库废气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已安装,正常运行中,使用干式过滤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工艺,经第三方检测均能满足排放要求。该公司已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做到日清日结,保证原始记录与数据库内容一致;重新对仓库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增加审核层级,便于数据的溯源。
32.工作制度不落实。自2016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南阳市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但从落实情况看,有一定水份。缺乏配套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今年3月份,我市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省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到我市督导调研为契机,开展“治污风暴百日攻坚”,实施大气攻坚“六大专项行动”,成立12个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责任组,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督查,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南阳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印发《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33.南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异味重,群众长期投诉,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多次交办整改。本次督察组到该企业进行检查时,仍发现有明显臭味,未完成整改任务。另外,该企业还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废水总排口设置不规范,渗滤液处理站台账管理混乱等问题。(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我市高度重视,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该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督查、推进,编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按时销号;责令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工作制度,增加消杀除臭频次,将消杀除臭区域扩大到填埋区周边地带;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增购设备,单位领导轮流带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消杀除臭作业。同时,加强对填埋区垃圾的覆盖工作,最大限度消减异味。全力保障设备运行,迅速对中控设备进行修复,对设施进行维护,更换老旧零部件,确保中控设施正常运行,完成COD、氨氮分析仪及污染源在线监测基站等设施建设,积极调试设备正常并报经省环境监控中心同意后,于4月17日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印发《南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管理办法》,对销号工作进行规范、指导。根据责任单位自查和市督导核查组现场复核情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异味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中控设施已修复并正常运行,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控设施已建成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整改任务已完成,并已销号。
34.西峡县恒晏混凝土有限公司、泰祥实业有限公司、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都不同程度存在料仓未完全封闭,“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标准低。(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西峡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恒晏混凝土有限公司、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制定措施,实施整改。恒晏混凝土有限公司搭建了4500㎡密闭大棚,安装电动卷闸门一部,实行全封闭作业;斜皮带通道全密闭,上料口通道全封闭,安装电动卷闸门一部,以消除生产扬尘,按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建设三个沉淀池,并将冲洗院子、路面和车辆的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用水泵抽出循环用于生产和路面、车辆冲洗。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对料仓进行了封闭,并新上了一批治污设施,实现了达标排放。(2)淅川县高度重视,迅速对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公司三防措施不到位问题进行查处,3月25日,淅川县环保局对淅川玉典钒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随后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对料库破损的顶棚进行修补,固废堆场、原料库已完全密闭;在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设置了雾状喷淋设施;企业购置了相关设备,加强厂区清扫保洁。同时,在整治期间淅川县对两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35.“卧龙区石料厂均未完成整改”,是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本次督察进驻时南阳市明确表示,卧龙区蒲山区域48座石灰窑、273家钙粉厂、54家石材加工和石雕石刻企业已全部关闭。督察组通过对4座石灰窑,33家钙粉、石材厂抽查,发现4座石灰窑尚未完全拆除,石桥镇老大靶场钙粉厂、峰源石灰厂等7家企业仍有石料露天堆存,蒲山镇王力石材加工厂、周玉琴灰粉厂、卧龙腻子粉厂在责令停产期间私自接电或购置发电机组擅自恢复生产,存在把关不严,整改不到位现象。(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卧龙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蒲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反馈提出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专班开展问题整治工作。蒲山镇4座石灰窑因属靠山窑,与山体砌为一体,起护坡作用,为避免拆除造成次生灾害,已对窑体内浇灌混凝土彻底丧失生产能力,蒲山峰源石灰厂已进行拆除;蒲山镇王力石材加工厂已拆除,原厂新建泊汐艾制品有限公司;蒲山镇周玉琴灰分厂已进行拆除;蒲山镇卧龙腻子粉厂已做到“两断三清”;石桥镇老大靼场钙粉产已关停,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
36.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暗访发现,南阳市桐柏县黄岗镇大石桥村境内多家石子厂无证生产经营,扬尘污染严重,造成桐柏山生态严重破坏。本次督察时发现,无证石子厂仍然存在,问题依然突出。(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桐柏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综合执法队,对黄岗镇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后保留7家石子厂,其他全部取缔到位,7家石子厂厂区及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完毕,生产车间全部密闭,并安装喷淋设施和除尘设施,废采区已进行植被恢复。
37.桐柏县群得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欣欣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原料和产品密闭库房,厂区和道路地面未硬化。(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桐柏县群德利石料开发有限公司一、二、三厂生产设备车间已封闭,场地已硬化、喷淋设备基本全覆盖,原料仓和成品料仓已建设完成,厂区道路硬化已完成。在环保整改提升期间一、二、三厂共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硬化7米宽道路7公里,硬化厂区地坪4.9万平方米,封闭车间2.67万平方米,厂区绿化1100平方米,植树5万余棵,现已整改完毕。(2)桐柏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在环保整改提升期间共投入资金980万元,对五里河河道进行修复,出动钩机2台、运输车4辆,对欣欣矿业附近的五里河河道1000多方废渣进行了清运,疏通河道200米,已基本恢复原貌。该河堤护已砌成,水土流失问题将会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加工项目一期厂区硬化1.63万平方米,硬化8米宽道路1000米;原料仓、成品仓封闭9930平方米,厂区喷淋设备、车辆冲洗设施等已完成;绿化植树2.5万余株。二期封闭成品料仓4000余平方米,硬化6米宽道路1公里,绿化植树1.5万株,河道护堤100余米,现已整改完毕。
38.桐柏县五里河河道被侵占,生态破坏严重。(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经查,桐柏县五里河河道被侵占是桐柏县欣欣有限公司因生产造成的弃土、弃渣倾倒在河道内造成。(1)责令该公司对五里河河道进行了疏通。该公司出动钩机1台、铲车2台,运输车4辆,对欣欣矿业附近的五里河河道1000多方废渣进行了清运,疏通河道200多米。(2)修建河提及恢复河道岸边生态。河道疏通后修建河提150多米,并在河提岸边种植松树,已基本恢复原貌,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改善修复。
39.桐柏县大石桥村境内各种沙石料乱堆乱放、未覆盖,道路积尘深厚,扬尘污染严重。(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对大石桥境内各种沙石料乱堆乱放进行根治恢复植被。动用挖机1台,铲车2台,人工200多人次,对大石桥境内各种沙石料堆进行彻底清理废料并恢复植被,其中种植松树6000多棵,种植竹子2000余株。(2)对大石桥村境内各种沙石料乱堆乱放进行覆盖,共平整堆料1500多方,覆盖5000平方米。(3)对大石桥路段主干道路进行全面清扫。出动200多人、勾机1台、铲车1台、洒水车4台、专业道路清扫车1台,彻底打扫县道X043线朱黄路大石桥路段道路积尘,由于大石桥段近3公里道路因破损较为严重,清扫效果不是非常明显,但通过安排环球、欣欣、群德利等公司分段每天加密洒水频次,该段道路扬尘问题明显好转。
40.西峡县米坪镇万源钙业、盛泉钙粉厂等6家钙粉厂,均以整改内容多,整改期限过短为由,未按要求时限进行整改,仍存在破碎设备未密封雾化、装车区域未密闭、车间收尘效果较差、地面积尘较厚等共性问题,存在整改不及时现象。(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西峡县迅速对六个钙粉厂进行整改,一是对破碎设备、料棚、装车区域进行封闭;二是所有厂区进行硬化处理;三是新上除尘设备一套;四是对生产区域进行清理。截至6月20日,所有整改已全部完成。
41.镇平、唐河县大量柴油货车穿城而过,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镇平县高度重视,县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在遮山镇超限站设置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站点,持续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抽查检测,6月份共检测204辆,对抽检不合格的5辆下达维修告知单,限期整改。2019年1月1日以来共检测1365辆,合格1353辆,不合格12辆,处罚2辆。县环卫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喷雾,切实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已制定过境车辆疏导方案,正在加快绕城公路建设,在主要入城路口设置禁止重型货车入城标志,同时在建设大道、杏山大道设置电子警察系统。(2)唐河县科学规划了城区绕城环线建设项目,围绕城区环线建设工作决策,实施了城区环线“四路两桥”建设项目,总投资7.51亿元,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唐河城区西环线G234城区段迎宾大道7.55公里加宽改造项目、迎宾大道南延5.2公里建设项目、唐河北环唐河时代大道3.2公里建设项目、五里河大桥项目。城区东南环线为澧水路建设项目和唐河特大桥项目,道路项目正在积极规划建设,大桥已于2019年3月份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底建成,实现澧水路桥通路通。为缓解大型柴油货车穿城而过,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唐河城区现有路网结构,确定了大货车绕行路线,并在入城口及沿线设置绕行路线指示标志牌共31块,通过以上措施,城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公交。唐河县城市公交在已有公交车100辆(其中新能源电车70台)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车30台。截至2019年8月底,唐河县城区共有7米宽以上道路113条,其中可机扫道路47条,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采取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快速捡拾为辅的作业模式,保证每天“四洒水二冲洗一洗扫”。截至2019年8月底,47条可机扫道路的机械化清扫率已经达到100%(个别正在施工的道路除外),其中15条城市道路已落实“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及“双十考核标准”。
42.社旗县个别型煤配送网点建设不规范;已取缔改造完成的燃煤散烧设备反弹现象严重。(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对型煤配送网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建设不规范的整改完善,设立标识牌,对工作场所定期保湿保洁,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整改。(2)持续打击劣质散煤销售点、取缔燃煤散烧设备。2019年以来,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9台次,检查散煤销售点166户次,发现非洁净型煤销售点1户并立即进行清理;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日查夜查,共拆改燃煤大灶9个、茶浴锅炉12个,收缴经营性小煤炉95个,全面杜绝销售、使用散煤的行为。
43.邓州市散煤经销点由明转暗,燃煤散烧死灰复燃,禁燃区仍有烧煤球现象;个别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安装不到位、除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属28个乡镇办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落实所长负责和日报制;二是加强动态管理,组成7人专职执法队伍巡回检查,于5月7日分别在张楼乡刘楼村、湍河办槐树社区民居内,查处了两起利用农用三轮车无照售煤行为,截至2019年8月底,邓州市散煤点已全部取缔完毕;三是加强两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及42个配送网点的规范化经营,对两家生产中心实行15天停产整改,建立封闭运营制度,以确保洁净型煤不流入禁燃区;四是责成禁燃区内花洲、古城、湍河三个办事处及龙堰、张楼、乡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和村(社区),整治经营性小煤炉和居民生活用煤。
44.唐河县部分小燃煤锅炉及城区部分茶浴锅炉、燃煤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没有完全取缔到位,存在反弹现象。(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加强源头治理,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推广使用,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领域(露天烧烤、餐饮门店)散煤和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燃煤大灶、燃煤小煤炉)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拆除中农丰达、华富天、大华机械燃煤锅炉3台,下达整改通知书50份,收缴、销毁小煤炉120个,50家餐饮门店已取缔小煤炉。
4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生产量33.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只有28万吨/日,每日有5.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入白河下游,影响河流水质。(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为提高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将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规模从10万吨/日提高到20万吨/日,截至2019年8月底,该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准备。(2)针对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成前的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初步编制污水溢流应急处理工程设计方案,计划在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完成投产运行前,采取应急措施,用超磁分离技术、磁混凝技术对现有超量污水及溢流污水进行应急处理,处理规模约为6万吨/日。(3)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计划实施纬十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提高中心城区白河南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长江路段污水管道与现状管网有效对接。
46.南阳市第四(官庄工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尾水湿地建设进展缓慢,市定两项工程的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底,从目前情况看,完成几无可能。(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南阳市第四(官庄工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前期相关手续均已办理,截至2019年8月底,已开工建设,鼓风机房建设基本完成;尾水湿地工程3月底开工建设,工程已完工。
47.各县(市)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投运,但邓州、内乡、唐河、桐柏、西峡等部分县(市)城区纳污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率较低。(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2019年桐柏县加快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期)施工进度,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全长7.1公里,截至2019年8月底,已铺设污水主管网6公里,完成工程量的85%,预计9月底前完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7月30日建成,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按照国家、省、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西峡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近三年来,西峡县投资约2亿元,配套建设城乡污水管网约200公里。其中,城区污水治理以内河治理为重点,实施了一道河、二道河、安子沟、莲花渠、泥河和产业集聚区截污纳管工程。2017年、2018年新建城区污水管网41.5公里,2019年计划建设33.5公里,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20.1公里,预计10月底全部完工。同时,该县启动了日处理3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厂区部分进入省自然资源厅土地调规阶段,污水管网已建设0.7公里。(3)2019年邓州市投资623万元,完成湍河排污口截污纳管项目,新建污水管网2.8公里,新建污水提排泵站一座,湍河南岸排污问题已彻底解决;北砂渠截污纳管项目正在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85%左右,完成投资1657万元,预计9月底完工。计划投资2600余万元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6公里,对迎宾大道(北京大道-平安大道)、南阁路(平安大道东西两侧)、平安大道(南阁路-草河)、中州大道(南二环-运粮河)、南一环(杏山大道-交通路)、聚财路(三贤路-文化路)、古城路(雷锋路-外城河)、河街路(雷锋路-外城河)等八条城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截至2019年8月底,已完成前期立项、施工图纸设计工作,正在进行评审。(4)唐河县五里河排污口一体化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设施正在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19年8月底,第四污水处理厂科研报告、评审、测绘图已完成,但因故需重新选址,该项工作正有序开展。泌阳河、八龙河水系连通工程和八龙河治污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正在评审。(5)内乡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内乡城区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1万吨的建设,同时配套污水管网4公里,预计2019年12月底完工。同时加快湍东污水处理厂扩容1.5万吨的规模,确保年底投入试运行。届时,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将提高到日处理7万吨的规模,基本保证县城污水全部得到处理。
48.内乡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西城污水处理厂和县污泥处理场建设滞后。(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内乡县西城污水处理厂计划建设日处理污水2万吨,一期建设日处理1万吨,该项目采取PPP模式。截至2019年8月底,前期手续已完成,正在处理基础,预计2019年12月底完工。内乡县污泥处置厂工程建设日处理50吨,该工程采用PPP模式。截至2019年8月底,办公楼、混合料主体、发酵车间主体已完工。计划2019年9月底完工。
49.唐河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老化,排放口总氮、总磷两项指标间断性超标。(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唐河县投入90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厂推进器进行更新和维护,解决总氮、总磷超标排放问题,截至2019年8月底,改造工程已完工,出水稳定达标。
50.2017年桐柏县水污染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桐柏县污泥处置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2018年水攻坚方案再次明确上述“两厂”于2018年7月底前建成投运,但截至2018年10月也只完成了部分建设任务。(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桐柏县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倒排工期,强化督办,截至2019年7月30日,桐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污泥处置厂已建成。
51.2018年唐河县水污染攻坚方案明确提出10月底前完成苍台镇、黑龙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任务,督察组抽查了其中6个乡镇的完成情况,结果无一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8月底,少拜寺镇、桐河乡、祁仪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正在配套完善附属设施。马振抚镇、东王集乡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苍台镇、黑龙镇、龙潭镇、昝岗乡、古城乡污水处理厂已选址,正在筹备建厂前期的各项工作。
52.社旗县饶良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社旗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饶良镇污水处理厂问题进行调查,认真分析原因,组织乡镇认真整改;购买新电线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电路,保证正常供电,现污水处理厂已恢复正常通电;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纳口改建为沉井,污水完全收集不外流;安排煊溢环保公司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截至2019年8月底,饶良镇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行。
53.唐河县湖阳镇、郭滩镇污水处理设施均不能正常运行。(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8月底,湖阳镇、郭滩镇已对原污水处理厂的设施和附属设施进行修缮和完善,并将运行经费纳入预算,加强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4.镇平县垃圾填埋场至今未进行环保验收,渗滤液处理站长期不运行,造成渗滤液全部回灌至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记录涉嫌造假,管理极度混乱。(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镇平县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对垃圾填埋场全面整治。一是填埋场铺设防雨膜,减少渗滤液产生;二是改建渗滤液调节池,加装防雨膜;三是改扩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增加处理能力,由日处理80吨提高到150吨,在改建期间,使用移动处理设施对渗滤液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四是对垃圾填埋场周围进行绿化;五是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对排放的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经监测,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六是县纪委对运行记录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理;县环保局对工程未验收问题已依法处以30万元行政处罚,责今在2019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县环卫服务中心强化垃圾处理过程监管,规范作业流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55.内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表面覆盖不彻底,无降尘措施,部分渗滤液没有及时收集处理。方城、社旗、新野县垃圾填埋场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社旗县高度重视,迅速对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一是对调节池加装密封盖,同时,加大消杀除臭力度(每天3-4次);二是完成垃圾堆体覆膜(雨污分流)和调节池膜覆盖的设计方案,垃圾堆体覆膜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已挂网招标,预计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县财政投入600万元,采用DTRO工艺(含在线监控),新建日处理100吨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已挂网招标,预计年底完成建设任务。(2)内乡县高度重视,迅速对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已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完成施工,重新布设导排系统,铺设防渗膜,对堆填区域表面铺设高密度聚乙烯膜,并对堤坝进行加高加固。新安装日处理10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和出水在线监控系统。(3)新野县高度重视,迅速对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一是优化作业方式,加强膜覆盖,降低裸露面积;加强现场卫生清理,减少垃圾散落;规范现场管理,按照要求及时喷药,增加喷药次数,一天两次,恶劣天气增加除臭频次。二是3#库区于5月12日启用,原2#库区已停用,按照要求进行覆膜作业,5月底垃圾表面已全部完成膜覆盖,并采取洒水车及水管定时洒水等降尘措施。厂区雨污分流工程基本完成,为加强分流效果,完成覆土的截污沟修型后再次进行覆膜工作,截污沟膜覆工作已在5月底完成。同时县政府已投资398万新上DTRO一体化成套设备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已全部收集进入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已建设防雨棚,完善渗滤液“三防”措施,确保渗滤液安全稳定。配套自动监控设施已于2019年6月30日建成,7月19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4)方城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核查整改。一是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商丘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等地考察学习后,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方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治方案,投资535万元对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站更换滤膜设备、渗滤液调节池密封加盖、增添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设备提标升级改造。截至2019年8月底,除垃圾堆体膜覆盖(雨污分流)完成工程量的98%外,其余三项全部完成待验收。此项任务预计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56.桐柏县埠江兴旺养猪厂通过直埋暗管偷排污水。整改目标:规范运行,杜绝污水偷排。(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1)桐柏县环保部门已对该畜禽养殖企业直埋暗管偷排污水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3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2)督促该企业完善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级沉淀池、干清粪棚、干湿分离机和粪便氧化池,处理后的粪便采用粪车进行农田灌溉。
57.社旗县大部分畜禽养殖场管理粗放,畜禽粪污积存在坑塘沟渠,甚至直排入河。(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社旗县高度重视,迅速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养殖场、户饲养情况和治污设施配套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关闭2家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对泥河、掉枪河流域沿岸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全县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改造减少用水量;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改水冲清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再利用到农田)技术,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利用,确保粪污处理无害化,养殖场不出现粪污乱排乱堆和污水乱流现象。引导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污水存储设施和输送管网、配套消纳用地;大力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就地消纳利用”、“异地消纳综合利用”、“区域配套循环利用”等种养结合模式,努力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造成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志。争取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1057万元,首批资金1466万元全部用于全县200多个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按照省定畜禽规模养殖新标准,社旗县规模养殖场总数161个,已完成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的养殖场144个,配套率为89.4%,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0%,均已超额完成任务。
58.方城县古庄店乡贾庄村有3家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已经完成)
整改情况:经现场调查,古庄店镇贾庄村东北角共有5户养殖户。截至8月7日,上述5家养殖户均已制订“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其中:李留代养猪户已按照“三防”要求新建沉淀池108立方米并正常使用;李全军养牛户与李留代养猪户共用一个沉淀池,通往沉淀池的排污管道已铺设。李留代和李全军两家养殖户周边溢出水沟粪污已清理完毕。郭书玉养猪户已按照“三防”要求新建沉淀池90立方米并正常使用,场区周边溢出水沟粪污已清理,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徐顺德养猪户已按照“三防”要求新建沉淀池134立方米并正常使用,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崔建生养猪户已按照“三防”要求新建沉淀池50立方米并正常使用,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
59.督察发现,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批复为地下开采,实际进行露天无序开采。(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1)责令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停产停业整顿。(2)对其改变开采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至2019年8月底,已聘请省资质单位进行违法价值鉴定,正在查处中;违法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法对桐柏县宝石崖铁矿、欣欣矿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够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责令企业立即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8月底,两个矿山企业恢复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60.内乡县北部山区40余家矿山开采企业,近一半是露天采矿,矿区弃渣废土随意堆放,侵占河道,矿区运输道路尘土深厚,扬尘污染严重。(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内乡县北部山区矿山企业现均处于停产整改中,所有矿山矿区辅路均已硬化;矿区共植树12万株,撒草籽500公斤;购置雾炮车,降低矿区扬尘;设置挡渣坝,集中堆放矿渣;设置2-3个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防止污水外流。在矿区入口处设置拦污坝两座;容积600m3十级沉淀池1座;压滤机1部;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进出矿区矿车进行冲洗;购置洒水车1台,不定时对矿区道路至土门路段进行洒水。现正在对矿区干道进行硬化,待硬化完成及矿山企业通过验收后恢复生产。
61.镇平县矿山乱采滥挖现象也大量存在,非法采砂洗砂无序增加,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按照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镇平县开展矿山百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砂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非法开采行为25宗,其中非法采砂取土7宗,已取缔非法河道采砂点20处,洗砂点3处,平复遗留采砂点9处;打击非法采矿行为32宗,立案25宗,没收各类采矿设备20余件,扣押大型继续10余台次,并对发现的无证开采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进行关停。14家持证矿山中,已完成1家绿色矿山建设,4家正在实施,9家停产。
62.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南阳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南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市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及5个县(市)、1个市直部门,共51人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5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次,政务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2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