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宛政明电〔2019〕6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县(区)上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对辖区内涉及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焦化等9个行业的企业主要生产装备进行了甄别核查;市工信局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焦化4个行业企业的能耗指标进行了检测、核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认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装备情况以及能耗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对企业生产装备甄别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月9日前实名向市发改委工业科反映,联系电话:63150299;对企业能耗核查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月9日前实名向市工信局工业经济运行局反映,联系电话:63166239。
企业因转产、关闭以及技术改造而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后,可通过所在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发改委申请,市发改委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公示后,不再属于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范围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或调整。
附件:
1.南阳市铁合金、电石、水泥、钢铁、黄磷行业企业产业政策甄别情况表
2.南阳市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拟执行阶梯电价企业能耗核查情况表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