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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关于实施差别化电价企业装备核查认定和能耗指标检测核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26来源: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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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宛政明电〔2019〕6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县(区)上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对辖区内涉及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焦化等9个行业的企业主要生产装备进行了甄别核查;市工信局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焦化4个行业企业的能耗指标进行了检测、核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认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装备情况以及能耗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

对企业生产装备甄别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月9日前实名向市发改委工业科反映,联系电话:63150299;对企业能耗核查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月9日前实名向市工信局工业经济运行局反映,联系电话:63166239。

企业因转产、关闭以及技术改造而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后,可通过所在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向市发改委申请,市发改委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公示后,不再属于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范围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撤销或调整。

附件:

1.南阳市铁合金、电石、水泥、钢铁、黄磷行业企业产业政策甄别情况表

2.南阳市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拟执行阶梯电价企业能耗核查情况表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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