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201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要求,现就建立完善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着力建机制、补短板、织底网、强能力、促协同,扎实推动应急管理理念、制度、体系、方法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始运行;2020年,实现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实现从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一体化综合协调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应急资源分散管理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联合响应转变,实现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确保应急管理整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原则
正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专项预案,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组织主管行业领域的抢险救灾。
正确处理好“防”与“救”的关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的日常防治工作。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治责任。抢险救援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正确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反应灵敏、上下联通、延伸到底、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正确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职能划转工作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防汛抗旱、森林灭火等职能划转设置“过渡期”,在职能、人员调整到位前,各相关部门按照原有部署和职责抓好工作,实现有序衔接。
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任务
(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五项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参照国家和省标准,建立健全事故灾害风险预防控制标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预警、响应、处置等应急管理分级标准;出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和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市、县两级响应标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具体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2.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应急管理规划、政策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并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预案;组织发布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协调统一专业和社会等救援力量,定期参加培训、演练。3.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责任。日常应急管理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方面,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后调查评估等工作,并牵头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4.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修订完成本地、本行业总体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成本单位应急预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各类应急预案的汇总工作,建立本级应急预案数据库。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要开展1-2次应急演练。5.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府资金保障力度,安排储备应急预防专项资金;加强配备适应应急需要的高精专应急救援设备,做好资金、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二)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四种能力”
1.切实提高应急基础能力。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2019年12月底前分领域、分类型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通过示范带动、标杆引领,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民爆、工贸、学校、医院、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消防设施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大力开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六有”为主要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2.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快速调动机制,提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以消防为骨干,整合人防、地质、矿山、地震等各救援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各行业领域要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水利、林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职或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现场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3.切实提高应急协同能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政企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应急救援资源共用、力量互补、联防联控的应急救援机制。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为应急救援筹集资金。要全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行动。4.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县(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全市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纵向省、市、县之间和横向有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市、县(区)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加强困难救助、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以应急救援指挥、灾害监测预警、综合性救援基地等为重点,谋划规划一批省、市应急工程项目。
(三)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五项机制”
1.建立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参照国家和省标准,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获取和预报苗头性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建立健全应急会商机制。市、县(区)应急管理、气象、公安、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地震以及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3.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4.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和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行业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本地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市直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信息发布、灾情报告、现场指挥、舆情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应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制度。5.建立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优化细化评估工作规范,完善事故灾害评估专家会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评估及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指挥。应急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牢固树立大应急观、大安全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合力。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并下设11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加强对各行业应急管理救援工作领导和指挥。各级各单位要把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谋划和推进,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
(二)严格把握和落实责任。坚决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责任。要正确处理好“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和“破与立”的关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各有关牵头责任部门要紧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任务和责任落到。
(三)注重强化督导督查。市委目标办、“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全市推进落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实行“双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加强督办,按照分工清单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全程督办,逐年落实改革任务,督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提升,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附件:1.南阳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名单
2.南阳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3.南阳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规则
4.南阳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
5.南阳市推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总指挥长:霍好胜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景劲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长:孙昊哲 市政府副市长
阿 颖 市政府副市长
戚绍斌 市政府副市长
谢松民 市政府副市长
马 冰 市政府副市长李 鹏 市政府副市长
黄 钫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康连星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司马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天如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 兵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保军 南阳军分区副司令员
孙起照 市委网信办主任
乔长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清范 市教育局局长
张 梅 市科技局局长
张国强 市民政局局长
蒋 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广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党长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挺硕 市商务局局长
白振国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振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宛楠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泽厚 市林业局局长
张富强 市水利局局长
郝以昆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苏定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鹏 市财政局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 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柴 钧 市司法局局长
马 伟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吴 强 市体育局局长
周浩然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齐 岭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炜逸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中龙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邓战磊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荆 超 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玉斌 市中医药发展局局长
赵文林 市供销社主任
刘 杰 市气象局局长
王自斌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郜书茹 南阳海关关长
李 广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晔 市地震救援中心主任
王 强 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黄庆骥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于凤林 南航南阳基地总经理
郭永胜 南阳车务段段长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畅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南阳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霍好胜 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景劲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荣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鹏 市政府副市长
黄 钫 市政府副市长
宋 慧 市政协副主席杨保军 南阳军分区副司令员
王书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富强 市水利局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张富强(兼)畅建辉(兼)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二、市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马 冰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陆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郝以昆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秘书长:郝以昆(兼)
畅建辉(兼)市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三、市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戚绍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薛榜法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浩然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 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周浩然(兼)
市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四、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李 鹏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王书延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泽厚 市林业局局长王 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余泽厚(兼)
畅建辉(兼)
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五、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黄 钫 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张群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秘书长:王 放(兼)
畅建辉(兼)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黄 钫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张群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长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崔春晖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党长双(兼)崔春晖(兼)
畅建辉(兼)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七、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阿 颖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赵云杰 市政府调研员闫广州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秘书长:闫广州(兼)
畅建辉(兼)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八、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谢松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燕军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振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张振玺(兼)
畅建辉(兼)
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景劲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戚绍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司马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薛榜法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浩然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邓战磊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秘书长:邓战磊(兼)
郝一克(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
十、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景劲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司马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畅建辉(兼)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十一、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景劲松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司马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畅建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晔 市防震减灾中心主任秘书长:畅建辉(兼)
张 晔(兼)
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中心。
附件3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要求,成立南阳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总指挥部),统筹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总指挥部是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不代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职责。
第二条 市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霍好胜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景劲松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副市长孙昊哲、阿颖、戚绍斌、谢松民、马冰、李鹏和黄钫,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市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第四条 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分析研判重大灾害和事故全局性风险,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第五条 市总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调研。专项调研由市总指挥办公室根据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长要求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总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全市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三、会议制度
第七条 市总指挥部实行会议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制度。市总指挥部会议包括全体会议、紧急会议和专题会议等。
第八条 全体会议由总指挥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全年应急救援工作形势,总结、研究、部署全市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根据市内重大灾害和事故的实际需要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请求,市总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紧急会议由总指挥长或由其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召集并主持,汇总、分析重大灾害事故的各种重要信息,研究应急对策和措施,组织指挥部署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会议召集人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确定会议出席人员。
第十条 针对重点时段、不同灾种叠加等情况,按照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由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长和副总指挥长或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确定。
第十一条 会议组织由市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发市总指挥部全体参会人员,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其他市级领导、有关地方和部门。
四、议定事项执行
第十二条 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市总指挥部各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总指挥长、常务副总指挥长或会议召集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负有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 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成员单位、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县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印发会议纪要,督促贯彻落实,并汇总情况报市总指挥部。
五、文件制度
第十四条 经市总指挥部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以市总指挥部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总指挥长或由其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长签发。
六、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市总指挥部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举措、重大活动情况和重要信息。
第十七条 本工作规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南阳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工 作 细 则
一、机构性质和机构设置
第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总指挥部)非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受市总指挥部领导,归市应急管理局管理,负责处理市总指挥部日常事务。
第二条 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督促落实市总指挥部议定事项和工作安排,负责做好市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运转,指导协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第四条 向市总指挥部提交全省重大灾害和事故情况报告,研究提出市总指挥部重点工作安排建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条 参与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协助市总指挥部做好重大灾害和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应对建议,协调做好重大灾害和事故发生后的救急、救援、救灾工作。
第六条 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舆情引导、后勤保障、调查评估5个组,负责在发生重大灾害和事故后,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对接协调,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一)综合协调组: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市应对重大灾害事故指挥部综合协调事宜;负责重要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向市总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要事项;做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协调;衔接驻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展重大灾害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政府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现场需要,提报兵力需求,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三)舆情引导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培训科,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对接重大灾害和事故现场新闻报道、新闻通稿起草工作,协助事发地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做好应对灾害科普提示宣传。
(四)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救助所需经费款项、物资装备、车辆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现场通讯联络、群众生活、医疗救助、社会治安等支持保障工作。
(五)调查评估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伤亡情况统计工作;承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情损失评估工作。
根据市内重大灾害和事故的实际需要或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请求,经总指挥长同意启动市总指挥部,按照总体预案,各小组参与做好救援协调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 承担市总指挥部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及时向省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第八条 负责市总指挥部全体会议、紧急会议、专题会议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会务保障工作,整理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地方或部门。负责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并汇总情况报市总指挥部。
第九条 完成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第十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紧急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总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沟通了解全市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落实。
第十一条 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根据市内重大灾害和事故实际需要,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汇总、分析重大灾害和事故的各种重要信息,为市总指挥部实施抢险救援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紧急会议由专人记录,必要时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编发简报,由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报市委、市政府,印发有关地方或部门。
四、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加强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报送重要工作动态和信息。
第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