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文〔2018〕14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柳河乡设立柳河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3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杨集乡设立杨集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68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67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柳河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杨集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1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古庄店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4号)精神,市政府同意方城县撤销柳河乡、杨集乡、古庄店乡设立柳河镇、杨集镇、古庄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请做好撤乡建镇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