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南阳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南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第一政委柴钧同志。柴局长,你好!欢迎您做客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柴钧: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通过本栏目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南阳市司法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帮助和支持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
当前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下面首先请柴局长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柴钧: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就是通过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国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主持人:
司法部为什么要在全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柴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逐步树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催生了更深、更广、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以充分的公共法律服务彰显和保障公平正义的需求更为迫切。
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中央审核通过的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跨越“有没有”发展阶段,全力迈向“好不好”新发展时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从2017年开始,启动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主持人:
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柴钧: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到2020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达到以下目标:
1.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布局更趋合理,基层和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有效缓解,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
2.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发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有效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更加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4.政策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普遍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失信惩戒、财力投入、管理运行、绩效评价等制度机制较为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能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主持人:
我市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柴钧: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法治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律援助全覆盖、“12348热线”、“一乡一所一村一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但是,实践中还存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认识不全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够完善、规范化程度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制约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做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高效便民、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上下互动、典型引路的原则,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在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实体平台建设上:建立健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资源,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特色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在热线平台建设上。突出“互联网+12348”的导向,加强热线平台与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统一线上前台受理,后台线下联动办理,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协调联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在我市设3个座席,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法定工作时段,座席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社会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相关类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值班,提供人工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安排专职人员带班。法定工作时段外,转入自动语音导航,并展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逐步形成“7×24小时”座席值班的人工服务。
在网络平台建设上,按照省厅“统一规划、集中部署、资源整合、全省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模式,组织建设“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指导各县(区)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平台,市局将纵向联通汇聚各地微信公众号和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平台,形成微信矩阵。
主持人:
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柴钧: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市局和各县区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宛司文[2018]6号)、《南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司文〔2018〕7号)、关于转发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宛司文[2018]9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建设标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适时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听取县区司法局工作进度汇报,制定“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提出在5月底以前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6月底以前全市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出台6项强有力的督查考评措施,印发《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工作站建设项目清单》,进一步规范场地布局,统一规章制度,列出设备明细,要求各级实体平台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建设标准一次性建设到位。市局成立3个督查组分包县区,每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检查。截至6月底,全市已建成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建成17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建成2737个,已安排到位法律顾问1001人。
在建设实体平台的同时,加快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步伐,开展市、县、乡、村四级12348微信矩阵建设,“掌上12348”微信公群已建成2552个,上半年将实现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此项工作在全省位于先进位次。
通过三大平台的建设完善,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将跨入新的发展时期,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南阳和谐稳定,实现加快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