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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8-0000490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2〕124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12〕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南阳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总量预算管理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

(一)《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48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豫政
〔2011〕144号)。

(四)《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宛政〔2012〕27号)。

(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宛政〔2012〕56号)。

(六)《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2〕77号)。(七)《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2〕6号)。

三、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和目标年:基准年为2011年,目标年为2012年。

控制因子: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作为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

四、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2012年,我市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9.059万吨以内,相对2011年削减1.33%,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4.45万吨以内,相对2011年削减1.48%。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138万吨以内,相对2011年削减1.79%,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0.628万吨以内,相对于2011年削减3.69%。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697万吨以内,相对2011年削减6.88%。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0.735万吨以内,相对2011年增加3.20%。

全市2012年总减排任务量为化学需氧量0.668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减排任务量为0.6145万吨;氨氮0.090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减排任务量为0.0939万吨;二氧化硫1.019万吨;氮氧化物0.078万吨。

五、主要减排措施

通过2011年、2012年采取的工程减排措施、结构减排措施可形成2012年的实际减排量。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

1.工程减排。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工程:2012年,南阳市、西峡县、淅川县、新野县、南召县等市、县级5座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及镇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75万吨/日,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349万吨,氨氮减排量0.0438万吨;内乡县、方城县、社旗县、唐河县、桐柏县、镇平县等6县污水处理厂通过实施管网扩建,增加污水处理量,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084万吨,氨氮减排量0.0081万吨。

工业企业污水深度治理工程:通过对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唐河县8家明胶企业、新野方正纸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废水实施深度治理,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0519万吨,氨氮减排量0.0017万吨。

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工程:通过对南阳市、社旗县、内乡县、镇平县等9家市、县级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工程治理,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0591万吨,氨氮0.0112万吨。

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通过对内乡县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唐河县红星养猪场等120家养殖场粪污水进行治理,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1035万吨,氨氮减排量0.0347万吨。

      2.结构减排。通过关闭唐河靖鑫皮革有限公司、社旗鑫海油脂化学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酒精分厂等10家企业,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0.19万吨,氨氮减排量0.0298万吨。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

电力行业工程治理:通过对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和现场监管,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0.8万吨,对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海晶、旭日碱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自备电厂实施工程治理,新安装脱硫设施,预计可实现SO2减排量0.46万吨。

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对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实施脱硫工程,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0.15万吨。

非电企业工程治理:对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脱硫工程,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0.051万吨。

结构调整减排:通过关闭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新野新大地化工有限公司、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黄原胶分厂、镇平县中德木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0.24万吨,氮氧化物减排量0.09万吨。

机动车污染减排: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和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制定机动车准入规定和“黄标车”限行制度,逐步推进车用燃油品质配套升级,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力争2012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1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六、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2012年全市各项减排措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0.8375万吨,排放量预计比2011年减排2.98%,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各项减排措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0.734万吨,排放量预计比2011年减排4.0%,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氨氮:2012年全市各项减排措施氨氮减排量预计为0.1293万吨,排放量预计比2011年减排5.18%,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各项减排措施氨氮减排量预计为0.0946万吨,排放量预计比2011年减排3.79%,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二氧化硫:2012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0.23万吨,各项减排措施减排量预计为1.70万吨,比2011年减排12.79%,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四)氮氧化物:2012年全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0.41万吨,各项减排措施减排量预计为0.09万吨,净增加量为0.32万吨,比2011年增加3.07%,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根据《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将各地年度预支增量、总削减量和控制排放量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考核,引导各地加大减排力度,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高效利用环境资源,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和升级。

(二)严格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工程、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电厂和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减排能力。

(四)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通过开展唐白河流域、南水北调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化工、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的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市环境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的双重目标。

(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为切实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将总量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总量排放指标合理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区域,一律实行区域限批。

(六)强化环境监管。实行污染减排月报季报半年公示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督导。通过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强化现场执法、完善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比对和在线监控系统、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及减排项目的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七)强化污染减排责任。总量减排工作涉及环保、发展改革、住建、财政、统计等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减排任务。环保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污染减排的产业政策和规划;监察部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问责;工信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及督促落实;住建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日常维护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治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落实;统计部门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二手车转入标准和机动车环保标志、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公安部门牵头,商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环保部门配合,负责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全市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农业部门、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环保部门、电力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机组的优先上网制度和脱硫脱硝电价扣减制度;科技部门负责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先进污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其它各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附件:1.南阳市2012年度各县区污染物排放量计划控制指标
2.南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一览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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