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众通报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并召开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把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传达到各级党委政府、传达到各级政法机关。要求全市上下充分认识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坚持借势猛打、除恶务尽的方针,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坚持宣传到家、排查到底,明确专班、一战到底,严格标准、除恶务尽,迅速形成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经济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动群众。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政法委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报纸、电台和南阳政法、平安南阳等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发动,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意志,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为方便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1月27日市“扫黑办”和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各直属派出所28个单位迅速全部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明确了联络人及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并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布,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开展集中行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瞄准黑恶犯罪突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在前期摸排、侦查的基础上,1月25日至2月1日我市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集中收网行动,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破案86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36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8.19万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目前扫黑除恶集中收网行动成效全省第一。
明确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打击。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全面侦查、依法打击的同时,将以下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列为重点实施打击,分别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套路贷”、“校园贷”、“裸贷肉偿”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保护伞”、“黑后台”。希望广大群众针对以上12类重点对象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市“扫黑办”将深挖细查、一查到底。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市公检法司四机关将迅速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继续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攻势,统一制定标语、口号,积极张贴、悬挂,形成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公布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切实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全面深入排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从110接警情况、刑事案件办理、群众举报、信访投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新闻媒体曝光、贴吧论坛评论、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全面排查黑恶线索;信访、交通、城建、国土、水利、工商、税务、旅游、金融等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移交本行业、领域内的黑恶线索;开展狱内攻势,发动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对所有的黑恶线索,一律落实专人核查到底,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强化专案攻坚。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既打黑恶势力,又打幕后“保护伞”,紧盯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集中优势力量,采取超常措施,坚决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对所有的黑恶犯罪案件一律由市“扫黑办”挂牌督办,一律组成专案、专班攻坚,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资产,坚决打深打透、铲草除根,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严明工作纪律。明确摸排责任,基层党委政府和派出所要深入辖区村组、社区、居委会,切实将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村霸”、宗族恶势力排查出来,第一时间上报市“扫黑办”,市“扫黑办”将全程跟踪督导案件办理;明确办案纪律,市公安局已发布局长一号令,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十严禁”工作纪律,凡违反“十严禁”规定的,坚决视情依纪依规从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自觉接受监督。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全市政法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平安南阳建设、全市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