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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发布通报:2017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17-12-25来源:南阳市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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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驰昭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新网、中国网、河南日报、南阳电视台等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15400元,截至12月20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应改尽改”任务户数25495户,目前已全部竣工。

农村危房改造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修缮范围为基础加固、换瓦换顶等。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只有是这四类对象的贫困人员和家庭,才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违章建筑或不够危房标准的、凡是近年来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的、新建房屋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有工商登记的、同一户口中家庭成员有其他房产的,都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14000元,省级财政每户平均补助1400元。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各县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的操作流程是: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

南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09年试点开展至2016年底,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2654户,其中新建房屋(D级)97593户、修缮房屋(C级)65061户,中央、省补助资金12、5533亿元。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危房改造任务7265户,中央、省补助资金1.119亿元。我市“四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危改存量44712户。按照脱贫攻坚“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确认2017年全市计划改造完成25495户,截止2017年12月20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应改尽改”任务已全部竣工。

下一步,南阳市将积极筹措资金,精准识别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并实施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规范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并真实、准确、全面录入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各县区督查工作,针对整改后仍存在建档立卡对象识别不准、资金拨付不及时、档案不规范、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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