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县《关于桐柏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桐政文〔2017〕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桐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进行修编。
二、要结合我市新型城镇体系规划、桐柏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分析城市性质和规模定位问题。
三、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和《南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合理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对区域环境保护和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作出统筹安排,更好指导山地城镇的建设与区域开发。
四、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和《南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融入海绵城市、城市设计、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等新理念,提升城市整体风貌,适应百城提质新标准。
五、总体规划修编的纲要及成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