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对<南阳市水体污染防治投资项目储备库实施方案(2017-2019)>予以批复的请示》(《南阳市水体污染防治投资项目储备库实施方案(2017-2019)》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市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十条”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原则同意《方案》所提意见。二、你局要结合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进一步完善“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重大环境保护项目,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
三、你局要抓紧按要求将《方案》上报省环保厅审查。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协调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方案》建设任务,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创造良好的水环境条件。
特此批复。
附件:《南阳市水体污染防治投资项目储备库实施方案(2017-2019)》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