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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7-0000140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0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7〕13号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安全南阳”创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有效保障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对西峡县政府等24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争一流,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监管,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附 件

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西峡县政府 内乡县政府 方城县政府 宛城区政府
新野县政府 淅川县政府 镇平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监察局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总工会 市卫生计生委
市旅游和外侨局 市农机局 市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公路局 市工商局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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