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南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6〕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的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7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0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每千人口3人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配备更加齐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8平方米,乡镇、行政村、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南阳市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崇尚体育、热爱体育、终身体育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和南阳农运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城市美誉度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丰富市场供给
结合城镇化发展形势,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两场三馆”,即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结合各级主体功能区、公园和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每天早晚对市民开放。搞好体育精准扶贫,实施适应群众需求和具有地域特点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公共体育场要成为全民健身主战场,完善提升市体校、市体育中心、市水上运动中心等场馆设施功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并完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引领体育生活
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力争全市所有的城市街道、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努力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各县(区)和各体育协会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优质品牌。支持南阳市全民健身大会、“三山同登”、“三湖绕骑”、“万人”健身活动和端午节龙舟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社旗信鸽竞翔放飞比赛、西峡滑雪节、桐柏“淮源杯”桥牌邀请赛、方城乡镇文化节等本土赛事活动做大做强。加强国内外友好城市间体育赛事活动交流,鼓励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体育交流活动、南水北调沿线城市体育交流活动、周边城市体育邀请赛等。支持各地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县(区)、体育社会组织利用区域优势和传统资源,积极开展“一会一品”、“一县一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推动形成体育竞赛表演、品牌赛事和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体育赛事活动格局。
(五)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全民健身项目竞相发展
加快发展“三大球”运动。制定“三大球”中长期发展规划,恢复并加强市体育运动学校“三大球”运动队,带动全市“三大球”运动的发展和普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三大球”学校、业余俱乐部、训练营等培训机构。突出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各县级行政区要至少建成2块标准足球场,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要建设1块以上五人制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积极推进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发展,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积极推广冰雪运动,利用国家筹备和举办冬奥会的契机,适度发展群众性冬季体育运动。
优化全市全民健身项目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不同人群,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全民健身特色项目,推进各类全民健身项目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户外、游泳、球类、健身操、广场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汽车、摩托车、轮滑、冰雪、电子竞技、“三模一电”(车模、空模、海模、无线电测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扶持推广体现南阳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武术、健身气功、空竹、龙舟、舞龙舞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六)大力发展重点人群体育,引领全民健身整体发展
着重发展青少年体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作为学校教育和全民健身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办好“华光”、“晨光”、“曙光”系列体育活动和“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校园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赛艇等项目发展。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使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和习惯,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支持老年体育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康提供科学指导。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七)构建指导服务网络,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依托各级体育部门、相关高校、体育运动学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每年新增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2000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组织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健全市、县(区)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的理念,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强化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普及科学健身和健身教育。在各县(区)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公益服务,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八)推进行业融合,实现全民健身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结合“一带一路”、“健康中国2030”等总体发展战略、中部崛起发展战略和我市建设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三大发展战略定位,以及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科技、会展、服装、食品药品、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建设。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大力提升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不断提高体育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协同联动的大群体格局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扩展市、县两级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各县(区)和乡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落实工作任务。要发挥好智库在全民健身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咨询服务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的作用,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南阳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行业规划措施,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各类体育场馆设施正常运营使用和全民健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
(四)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
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发展的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县(区)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全国、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制定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鼓励、引导各地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全民健身示范县、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体育生活化社区和小康体育示范村。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五)完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搭建符合市情、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组织开展健身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场馆、品牌赛事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推广网络软件、手机软件、数字地图等方式,汇集和运用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信息资源,提供健身指导、信息查询、活动预约等服务,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健身素养。借助全国“全民健身日”、河南省“全民健身月”、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鼓励和支持具有南阳特色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
(七)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文化、卫生、医疗、综治等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计划在南阳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南阳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本计划的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
市、县(区)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