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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主发布词

发布时间:2016-12-05来源:南阳市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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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主发布词

南阳市卫计生主任 刘明杰

2016121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新闻界朋友对南阳市卫生计生工作关心、关注、关爱和支持!

现将我市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我市人口基本形势

南阳市2015年末户籍总人口1005.69万人、常住人口859.6万人(市统计局公布数据,不含邓州市),我市仍是全省第一常住人口大市。

人口出生呈平稳态势。根据市统计局公布数据,“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0.68——11.49之间,年平均出生率10.92‰比“十一五”年均0.1个千分点,人口出生水平较为平稳。

出生孩次结构发生变化。一孩率下降,二孩率、多孩率明显上升。与2010年相比,2016年(截至1031日)出生一孩率由81.36%下降至43.27%,下降了38.09个百分点;出生二孩率由18.39%上升至50.69%,上升了32.3个百分点;出生多孩率由0.25%上升至6.03%,上升了5.78个百分点。

劳动年龄人口呈下降趋势。全市的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开始呈下降趋势,2000年(五普)全市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70.3%,到2010年(六普)这个比重下降为68.78%,且呈继续下降趋势,到2014年,全市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7.80%

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且速度呈加快趋势。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1982年“三普”占总人口比重为5.54%,到1990年“四普”时达到5.98%,年增长0.055个百分点,2000年“五普”时老年人口比重为7%,十年增长了1.02个百分点,年增长0.102个百分点,到2010年“六普”,老年人口比重达到8.34%,十年增长1.34个百分点,年增长0.134个百分点,到2014年底,老年人口比重为10%,四年增长1.66百分点,年增长0.415个百分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卫生住院分娩数据显示,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偏高,从2011年到2016630日,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4.74115.51115.20114.50112.42113.69,有所下降,但与103107的正常值相比,仍然偏高。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07%,与2010年相比,提高了9.07个百分点;未来二三十年将是我市人口城镇化速度全面加快、人口迁移规模大、活跃程度高的时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已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1、关于现行生育政策。201611日起,我市和全省同步实行全面二孩政策,这标志着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从原来“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调整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对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的,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是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是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关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于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再进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夫妻需要生育登记服务凭证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应为其出具《生育登记服务证》。二是取消“育龄夫妻提倡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女方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不符合生育条件怀孕的应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等强制性”的规定。三是实行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四是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的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五是调整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和标准,完善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计划生育奖励假。一是对晚婚晚育者不再给予奖励假。二是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日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三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四是对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同时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4、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取消了对自觉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奖励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对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后,自愿终生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政策。

5、关于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不是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更加强调法治引领,充分发挥立法对完善生育政策和服务管理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更加强调统筹推进,实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更加强调创新发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我们一定会积极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不断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我市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2016年的11日全面实施二孩政策,20161031日,我市已受理登记二孩生育服务证34228份,出生二孩43007人,基本符合预期。

按照户籍人口测算,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我市短期内出生人口预计增加明显,预计2017年至2021年累计增加符合两孩政策出生人口17.5万人左右,年均增加出生人口3.5万人左右;比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累计多出生4.7万人左右;年均多出生0.94万人左右。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作用。充分利用新闻与网络媒体、户外环境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不断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了宣传倡导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中的的先导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调整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工作、联络员、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措施。印发了《南阳市2016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宛人口组办〔20162号),调整完善目标内容和考评办法;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9月上中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全市16个县区党政领导和部门配合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年底前还要对县区计划生育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是进一步丰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载体。广泛开展新一轮“国优县”创建活动,印发了《南阳市2016年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方案》和《验评指标评分细则》,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的原则,确定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为今年新“国优县”创建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于9月中旬对创建单位进行了督导,10月上旬接受了省卫生计生委代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评估验收。

五是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生健康检查。深入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1196人,占全年预测目标人群的70%(省定目标为80%)。  

六是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跟踪监测出生人口的变动趋势,实行二孩生育登记信息按月上报制度,及时掌握全面两孩政策执行情况,至10月底,全市已接受一、二孩生育登记68923份,接收三孩生育申请104份,已审批发证104份,已出生人口(住院分娩)92003人。

七是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767907371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9381468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资金4631万元;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8万人432万元;落实农村计生家庭符合享受中招加分政策有效加分3557人;落实农村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9388187.76万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资金救助,对独生子女重度伤残家庭一次性给予5千元的资金救助,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失独失能夫妻,参照现行城镇“三无”老人或农村“五保”人员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内容更丰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帮助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为了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明确提出 “三个不变”(保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和“四个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弱化,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和执行政策的力度只增不减,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统筹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做出我们应有贡献。

再次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和各界人士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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