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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民政局前三季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06-16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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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赵晓颖):

  大家上午好,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首先对新闻界的朋友表示欢迎,下面介绍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人员: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亦红同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科科长相光东同志,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宋红召同志,市民政局双拥办主任郑绪占同志。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题,一是请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郭亦红致发布词,二是请新闻界的朋友提问。下面进行第一项,请郭亦红同志致发布词。

  郭亦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会议,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今天新闻发布的主题是社会救助工作。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做一简单介绍。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基本遵循。《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近年来,我市各项救助制度发展很快,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投入持续加大,救助管理日趋规范,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完备。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2015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于收入、财产状况等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定期、定量救助的一项制度。这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民生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

  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9万人,其中城市8.5万人,农村40.5万人,城市低保月标准为不低于38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不低于2600元。截至今年第二季度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4311万元。

  为打造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阳光低保”,我市2015年开展了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及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低保全面复核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对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加大入户调查力度,纠正错保漏保问题。进一步严格资金发放,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智力或肢体残疾确实不能自理、需代领的低保家庭实行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群众举报的处理,采取入户暗访调查、低保信息比对等手段,查处各种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切实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心。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制度化的救助,有效的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基础作用。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和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

  我市目前共有农村五保对象72831人,分散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年280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800元。截至今年第二季度,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8029.2万元。目前,共有公办五保供养机构301所,已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适宜居住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是政府为保障城乡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构建的“四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

  一是资助参合、参保。在开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地区,资助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参合参保资金,使之能够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保险,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

  二是住院救助。对于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针对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的合理自付部分,再按比例进行二次救助,减轻困难群众的负担。

  三是门诊救助。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按规定核定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每年救助一定金额的门诊救助金。对在敬老院集中入住的五保对象按年度发放一定金额的门诊费用。

  四是临时救助。对患特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众,实施一次性的临时医疗救助,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为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救助对象到定点医院看病,先到医院合管办登记,医疗救助系统自动从数据库中检索救助对象,通过网络传输到各县区医疗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后网上审批;出院时,系统自动生成新农合或医保报销金额、个人自负金额、医疗救助金额,患者签字确认后,定点医院垫支同步结算医疗费用给患者。月末,医院凭原始医疗资料和平台结算汇总资料报各县区医疗救助中心,会审合格后资金报各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支付的形式拨入医院账户。

  四、临时救助工作

  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于今年正式颁布实施。政策出台后我们将学习与宣传作为重要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网站等方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使临时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成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个部门合力,共同做好“救急难”工作。

  我市的城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相关单位职责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以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教育救助、矫治救助和临时安置救助为主的七项救助,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推行市县乡村四组救助网络覆盖,加强各县市区救助管理站的交流合作,推进救助管理设施和信息化建设。2015年共拨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400万元,对6000多人实施了救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五、孤儿基本生活救助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2011年我市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目前,我市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含低保、五保救助资金)发放基本生活费。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截止2015年8月底,我市共申报登记4135名孤儿。2015年全市共拨付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68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发放。同时采取综合性措施,努力保证孤儿的生活、教育等权益。

  六、受艾滋病影响致困人员生活救助

  因艾滋病致孤和单亲未成年人员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我市按照政策规定,对因艾滋病致孤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200元,因艾滋病导致单亲未成年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200元,艾滋病患者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基本解决了因艾滋病致孤和因艾滋病导致单亲未成年人员以及艾滋病患者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艾滋病患者家庭成员已基本全面纳入低保。在开展救助工作同时,我市利用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致孤人员,号召社会依法收养、寄养致孤人员,动员致孤人员投亲,利用“阳光家园”和“阳光家庭”集中安置致孤人员,同时注重做好因艾滋病致孤和因艾滋病导致单亲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发展生产积极生活。

  七、受灾人员救助

  近年来我市救灾工作以冬春救助、汛期应急救灾为重点,及时做好灾情信息预报发布,协调各部门对灾民开展替代种植、转产等技术指导,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去冬今春期间,全市共救助受灾人口约75.09万人。共争取到中央和省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33万元,风雹灾害专项救助资金101万元,市财政匹配本级救灾资金300万元,采购救灾面粉、大米和棉被等救灾物资,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

  以上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机制和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落实完善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努力做到让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不为灾害所急、不为大病所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也欢迎新闻界朋友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民政工作更好地发展!

  媒体提问环节

  主持人: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向新闻界的朋友作以说明,需要提问的朋友请举手示意,提问时请围绕今天新闻发布的主题社会求助方面提问。被选中提问的朋友,在提问前请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而且一次最多只能提问二个问题,下面开始提问。

  南都晨报记者:您好,我是南都晨报的记者,老百姓普遍反映看病难,针对弱势群体在医疗方面,南阳市民政局做了哪些工作?

  郭亦红:城乡医疗救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从制度上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医疗问题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救助原则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稳步推进、加强衔接。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发展大概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04年至2007年是大病救助试点时期,一般定义为十五种、十八种、二十种大病医后救助模式,救助对象出院后到村(居)委会、乡镇(办)、县级民政部门逐级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救助资金。该阶段,救助覆盖面窄、实效性差,甚至有的救助对象已经逝世了,钱还没有领到手。

  第二个阶段,2008年至2010年大病救助趋于完善,逐步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变大病救助为住院救助,变医后救助为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熟经验。

  第三个阶段,2011年至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同步结算工作全面铺开,并开展农村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基本建立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历时十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从无到有,观念多次更新,理念从盲目趋于理性,救助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化、信息化,救助人群、资金由量变到质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辟如刚开始工作理念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后变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2012年后又提出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稳步推进、加强衔接。救助住院率从零到2007年的不足2%,又到目前的10%以上。支出资金从几百万到目前的近一个亿,可以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南阳日报社:您好,我是南阳日报社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一是哪十种特定类型对象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二是最新的农村家庭收入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郭亦红:第一类是家庭有多个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第二类是有子女在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工作的老年人;第三类是家有汽车、大型农机、名贵宠物、高档家俱、钢琴、40吋以上电视的;第四类是家庭成员佩戴金银、玉器首饰,经常出入饭店、麻将室、棋牌室、卡拉OK厅等场所酗酒、赌博的;第五类是包租种植他人耕地的;第六类是家中饲养有5头以上牛马猪羊的;第七类是拥有注册企业、公司,或在企业、公司拥有股份的;第八类是有商业门面、店铺、固定场所、固定摊位,开办饭店、商店、诊所,从事手工艺、车辆修理的;第九类是家有两套以上住房、新建楼房、有房屋出租的;第十类是家庭成员出国留学或在义务教育期间自费择校的。

  将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分为五大类:一是外出务工收入;二是做小生意收入;三是土地生产经营收入;四是果木养殖和牲畜家禽养殖收入;五是老年人赡养费收入。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依据南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每月平均30天每天约48元,外出务工按每月出勤20天,则月收入按960元核算。对无营业执照的小超市、代销点、个体流动摊贩等做小生意人员,月收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对有土地出租的按土地租赁价格,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按实际收成的40%计算。对家庭养殖的果树林木及养殖的牛马猪羊等按当地市场价值的40%计算。对老年人赡养费,依据国家基本养老金89元标准,子女应付老年人赡养费不低于60元,多个子女合并计算。

  中国新闻社:我是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的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一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社会救助,那么社会救助问题是否应该在我们的官方网站有所显示?二是我们民政局网站上有十个栏目,栏目中除了网站信息、行政信息、信息公开外,其它七个栏目都没有显示,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七个栏目的内容为空,是我们的管理能力问题,还是懒政行为?

  赵晓颖(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你说的这个问题,确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市民政局的网站建设这几年刚刚起步,我们还在探索,在建站时在栏目设置上我们尽量全一些,先把架子搭起来,然后逐步充实内容。就目前来看,我们主要是显示一些行政信息,其它栏目内容正在逐步完善。对你关心的问题社会救助问题,也是我们最近着力推进的问题,社会救助信息我们实行率先公开,公开到每一个社会救助人员的信息,这也是我们目前工作的着力点。其它栏目建设我们会加快进度,尽快完善,充实内容,尽早满足社会各界对信息的需求。

  南阳电台:我是南阳电台的记者,我有三个问题要问,一是户口不在一起以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怎样申请低保?二是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三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流程是什么?

  郭亦红:第一个问题,对于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首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然后再申请低保;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应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低保申请,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收入证明。原则上户籍不在本地的家庭成员应申请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户主一起申请享受居住地低保待遇。

  第二个问题,需要申请材料是:首先填写申请书;二是填写《南阳市城乡低保申请审批表》;三是提供户口薄、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等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四是收入证明;五是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个问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流程是:(1)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召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救助对象民主评议会议,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长期固定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南阳晚报:您好,我是南阳晚报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需要提问,一是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哪些?二是如何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郭亦红:城乡低保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申请城乡医逆子救助的程序是:凭低保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开展同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扣除医保(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部门之后的自付费用。到尚未开展同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关证明材料和就医单据,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针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的住院救助,我们的做法主要是“紧盯新农合”,开展同步结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是由县级民政部门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确定。大的原则是就近方便、属地化管理。

  南阳网:我是南阳网的记者,一些网民反映,五保户是“死一个,添一个”,请问五保是否有指标限制,另外在保障五保老人日常生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亦红:五保供养对象是最困难、最弱势的社会群体,保障好他们的生活和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首先明确的一点是,五保没有指标和名额的限制,同低保一样实行“应保尽保”。享受五保的条件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2006年以前五保供养经费是“村提留或乡统筹”中列支,属于集体筹资,集体供养。2006年国务院修订颁布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把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了农村五保由集体供养向国家财政保障的制度转变。目前,我市五保供养经费均已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财政做保障,实行“应保尽保。

  为了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我们一是按标准按季度,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保障五保老人基本供养,五保供养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防止资金克扣、挪用。并且年满60周岁的老人,由人社部门每月发放89元养老金。二是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通过争取“霞光计划”项目,加上地方配套资金,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水平,打造环境优美,居住舒心的敬老院。加强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使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得到良好的照料。三是为五保供养对象全额代交参加新农合费用,五保供养对象住院治疗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再按比例进行救助,切实解决五保老人就医问题。

  主持人:非常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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