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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6-000017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5月12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6〕25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实施了一系列着力推进工业经济保增长、稳运行、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措施,全市工业经济顺利实现了首季“开门红”。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各部门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现2016年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宛政办〔2016〕2号)有关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完成较好的内乡县、社旗县、唐河县、桐柏县、卧龙区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对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值税增速完成较好的卧龙区、唐河县、社旗县、新野县、内乡县、淅川县、桐柏县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对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完成较好的桐柏县、内乡县、唐河县、方城县、新野县、宛城区、鸭河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对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组织工作完成较好的西峡县、高新区、内乡县、卧龙区、唐河县给予通报表扬;对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企业服务工作完成较好的社旗县、新野县、镇平县、南召县、官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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