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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6-0000114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2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优秀金融机构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6〕10号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优秀金融机构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宛各金融机构:

2015年,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南阳村镇银行和河南省农信联社南阳市办公室,以服务实体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己任,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优化网点布局,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大力核销不良,强化资金供给,切实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撑。3家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合计分别新增77.33亿元、69.83亿元,分别占全市新增额的81.64%、58.96%;核销不良贷款29亿元(农行18亿元、农信社11亿元)。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南阳村镇银行和河南省农信联社南阳市办公室3家金融机构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驻宛各金融机构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积极融入地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南阳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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