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1.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已在南阳市注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相关人员到位并在南阳实地进行生产经营的项目;
2.项目产品和技术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要求;
3.拥有发明专利等独立知识产权或掌握技术创新成果,其技术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4.项目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能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有较大推动作用。
●资金申请
启动资金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南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证书》;
2.《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启动扶持资金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5.创新创业启动资金项目使用方案;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资金拨付
经认定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金额首批拨付50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后再下拨剩余的50万元。
●监督及考核
企业在获得启动资金支持后5年内,每年需向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市场销售、人才引进、知识产权创造等基本运行信息。
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包括并购、变更、减资、注销、迁移等),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由于市场、政策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企业经营困难,允许企业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实施进度等。对于诚信经营、非主观因素造成的企业倒闭,允许项目办理结题手续,经有资质财务机构审计后,在清算时要追偿一定的启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