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文件 > 宛政文 > 2015年
分享:
索 引 号 N001-2015-00039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06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姜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15〕88号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姜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宛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白河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增设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宛区政文〔2015〕7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姜营街道办事处,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托管。姜营街道办事处具体设置为:辖原白河街道办事处的杨官营、姜营、引丰庄、李八庙、盆窑、龙王庙6个行政村(居委会),辖区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辖区行政村界为白河街道与姜营街道的边界。驻地设在商务中心区。此复。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