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的战略合作,根据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经南阳市和河南中心科技合作联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南阳分中心(以下简称南阳分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南阳分中心设在市科技局,与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合署办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同时挂南阳分中心牌子,在南阳市和河南中心科技合作联合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南阳分中心作为市政府和河南中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具体负责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的项目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事宜,以及中科院有关研究所与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事项;在牵线搭桥、沟通协调、产权交易、合作项目策划及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提供咨询、中介等服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洽谈和对接活动。
三、人员组成
主 任:张 梅(市科技局局长)
副主任:李静波(市科技局党组副局长)
南阳分中心下设办公室,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科长马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分中心聘请中科院梁安定同志为南阳分中心专职顾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