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办文〔2014〕4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市直各单位管理国有企业及各县(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原永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明体(副市长)
摆向阳(副市长)
成 员:燕军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炳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吉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乔长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松民(市财政局局长)
宋 超(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宋建波(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 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王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军分区司令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