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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5-00010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3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刘明杰等4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5〕10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3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刘明杰等4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唐河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1年11月,唐河县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宛发〔2007〕2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唐河县政府原县长刘明杰、中共唐河县委原副书记康连星、唐河县政府原副县长赵阳、唐河县人口和计生委主任陈小哲4位同志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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