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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4-00011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3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4〕20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3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程逐步加快,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持。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卧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22个单位“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全市政府法制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为构建和谐南阳、实现南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附 件

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县区(6个)

卧龙区政府、方城县政府、镇平县政府、宛城区政府、西峡县政府、桐柏县政府

市直(16个)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南阳无线电管理局、市农机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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