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张生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周天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道岭 南阳军分区副参谋长
汪天喜 市林业局局长
卢志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魏鹏程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刘德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明金 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建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元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鹏举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杨云梯 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昌清 市交通局副局长
江宏伟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李玉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贾成刚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同庆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郭亦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华国 市科技局副局长
乔保全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中和 市司法局副局长
齐祖宏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周 华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局长
符长征 南阳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李振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南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附 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1.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南阳军分区、市政府办、市林业局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市公安局、发改、财政、人事、住建、旅游、交通、农业、气象、广电、民政、监察、卫生、科技、商务、教育、司法、扶贫、南阳移动、南阳联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2.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研究建立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政府和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3.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贯彻落实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机制和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向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市应急委、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二)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南阳军分区: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宛现役部队和组织指挥辖区人武部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
2.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召开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向省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
3.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所有林地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并履行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协助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公安消防部队参与灭火。
5.市发改委:负责涉及市级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的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7.市人社局: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和人员在火灾扑救中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8.市住建委:负责指导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及发生森林火灾时的人员疏散等工作。
9.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10.市交通局:负责森林防火特种车辆免收通行费的实施和监管;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
11.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
12.市气象局: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13.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14.市文广新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15.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16.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17.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高新技术及手段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扑救效率。
18.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19.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林区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0.市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案的调查处理。
21.市扶贫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22.南阳移动公司、南阳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