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的《南阳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南阳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行动计划(2013—2014)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3年7月11日)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十项工程为抓手,以扩充总量、提升内涵、调整结构、创新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努力推动全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经济总量目标。
1、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2014年完成增加值2400亿元以上。
2、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2014年完成增加值1890亿元以上。
(二)企业规模目标。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每年增加20000家,2014年力争超过32万家;中小微企业每年新增1000家,2014年底达到4.6万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每年新增100家。
(三)发展质量目标。2014年民营经济实现利润超过680亿元,从业人数达240万人,纳税超过150亿元;中小微企业利润超480亿元,从业人员超130万人,纳税超过100亿元。
三、重点工程
(一)“十百千”成长工程。一是十家升级。每年选定10家中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力争每年10家中型企业升级为大型企业;二是百家进规。每年选定100家小型企业进入南阳市“小强人”企业培育计划,除了争取省支持外,市、县联合培育,助推发展,力争成为规模企业;三是千家创办。每年带动1000家以上企业,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注重扶持大学生和在外务工回乡人员创业。建立动态培育库,实行部门联动,集中要素资源,进行动态服务,促其成长发展和做大做强。
(二)转型升级工程。一是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建立市技术改造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振兴项目、省工业结构调整和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每年争取10个以上特色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禁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推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退出市场。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资源、土地、环境容量、市场等发展空间,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程。一是建设20个以龙头企业带动、小微企业集聚为特征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特色鲜明、上下游企业配套完整的发展方向,集中要素资源,加大扶持力度,2013年重点规划和支持10个特色产业集群,2014年达到20个特色产业集群。二是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抓手,制定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力争培育1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力度,不断提升集群发展水平。
(四)人力资源保障工程。一是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将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纳入市人才资源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市委、市政府每年对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市财政每年拿出培训费开展“南阳市优秀企业家高端人才培训工程”,对受表彰的企业以培训代替奖励;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10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每年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000人;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市财政对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给予适当培训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新入职和即将入职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培训。二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依法减免实习实训基地和工厂的相关税费。继续做好用工对接工作,每年联合开展50场分行业、分区域的双选会;组织开展我市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三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继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示范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满足中小企业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需要。
(五)金融服务工程。一是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宛发〔2012〕8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宛政〔2012〕90号)文件精神,尽快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市财政预算。二是加强银企对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专营部门,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投放考核、贷款差异化监管等措施。政府尽快出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建立政、银、企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分领域、分行业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深入实施“小巨人”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探索建立梯度培育,层次发展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中小微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优先支持高科技、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享受各级政府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定向私募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实现股权的流动。推动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对中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由市财政局按照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的0.1%给予发行费补贴,每户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由当地政府按发行额的0.5%给予发行费补贴。四是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续贷款项目争取在7个工作日内放款,对新增贷款项目原则上1个月内审批完成。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建设,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和商圈融资服务平台,建立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担保贷款、直接融资需要进行抵质押登记时,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房产交易管理、工商、金融、林业、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积极办理,不得推诿拖延。五是发展新型融资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民营经济发展。积极稳妥地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符合村镇银行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法人治理、经营管理及支农服务等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积极推进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的市、县两级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
(六)市场开拓工程。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编制《政府采购和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使用市内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产品,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优先邀请本市企业参加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落实中小企业采购政策,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0%以上的份额给中小企业,并向本市中小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推动市内产品列入国家、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产品。二是帮助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网络。继续深入实施“翔计划”,每年帮助1000家中小企业建设电子商务营销网络。三是支持企业开拓省内外市场。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省内外大型展览展销、投资洽谈、网上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对参加国家级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华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的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展位费补助;对参加境外国际性展览会的,给予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摊位费、人员费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实际80%的补助。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争取省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七)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争取认定3-5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到2014年底争取认定1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在产业集聚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设计研发、实验推广、检验检测、市场开拓、信息咨询、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到2014年底建成运行1个市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18个产业窗口服务平台。二是加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按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服务平台的要求,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支撑,每两年创建一个省级平台。每年争取认定2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到2014年底建成大学生创业基地、在外务工人员回归创业基地等18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监测运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反映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分类统计体系,监测分析体系。定期发布制度,市场监测制度,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广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四是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会等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中介组织;加强中介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介组织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八)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市财政给予财政补贴。对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每年培育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1-3家,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5家、新增河南省名牌产品3-5个,新增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建设省级以上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探索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提供载体。每年推荐2-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1-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各种类型孵化器全面发展,引导有关县市区、行业建设综合和专业孵化器,逐步在全市形成网络化布局。引导孵化器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其提供技术指导、项目对接、产权交易、信息共享等多种服务。
(九)信息化应用提升工程。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工作。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企业管理、研发设计、生产过程、销售等环节,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信息化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应用,实现工业与信息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二是加大中小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投入意识,每年企业信息化投入增长率不低于3%;协调督促我市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运营企业加大中小企业建设投入,到2014年底达到70%以上中小企业光纤入户,且入户带宽不低于10M,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优先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实施。三是丰富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服务内容。进一步整合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企业产品,向企业提供“销售管家”、“企业管家婆”、“企信通”等较成熟的信息化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信息化建设服务企业沟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是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网络推广意识。2014年底实现50%以上中小企业建立门户网站、80%以上中小企业有网上“企业黄页”或链接、100%的中小企业主营产品有网络推广。五是进一步做好示范带动工作。在效益好、管理先进、信息化应用水平高的企业中筛选命名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2014年底实现市级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50家,省级信息化应用一级企业3-5家,二级企业5-10家。
(十)优化发展环境工程。一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要逐一落实到位,对各有关单位落实政策情况要定期进行督查。二是放宽市场准入。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放宽对经营场所和出资方式的限制。三是减轻企业的负担。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政策。公布河南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征收标准和范围,降低收费标准。对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明纪律,禁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四是强化企业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完善重点企业服务机制、政企沟通机制、企业权益保护和问题受理机制、政策导向和发布机制。做好“三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担对接、校企对接)工作,着力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认真落实领导分包、首席服务员、现场办公、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等制度、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切实简化报批、审批手续,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确保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对纳入“双百工程”和“小巨人”工程实施范围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支持项目,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在涉企资金安排时,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与其他企业要平等对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南阳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二是建立考核制度。把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考核范围,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分工方案(见附件),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意见。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及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政扶持。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条件改善和环境优化。县级以上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企业和产业集聚区送政策、送服务,让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树立创业典型,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努力营造全民创业、创业有功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阳市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2013-2014年)部门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