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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3-00029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8月14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产业集聚区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3〕35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1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产业集聚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按照“四集一转”的基本内涵,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加强产业集群培育,完善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全省综合排序前50名且升位的新野县产业集聚区、保位的唐河县产业集聚区和全省综合排序我市晋位最多的内乡县产业集聚区“2012年度南阳市先进产业集聚区”称号,各颁发奖金100万元。相应的政治待遇依据宛办〔2011〕35号文件精神落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再上新台阶。各产业集聚区要树立争先晋位意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突出产业集群培育,突出龙头企业引领,突出扶优扶强,推进产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再立新功。


附件:2012年度南阳市先进产业集聚区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附 件


2012年度南阳市先进产业集聚区名单


新野县产业集聚区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
内乡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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