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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3-00012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26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宛政〔2013〕8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2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开展“安全南阳”创建活动,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等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市政府决定对淅川县等24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附 件


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淅川县人民政府    西峡县人民政府
桐柏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内乡县人民政府    南召县人民政府
宛城区人民政府    市监察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总工会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机局       市卫生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国资委
市消防支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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