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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2013-00010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2月07日
标  题 关于南阳市与中石化战略合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办〔2013〕9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07日

关于南阳市与中石化战略合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石油勘探局、河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河南南阳石油分公司、河南天冠集团: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与中石化集团签署的《合作发展协议》以及《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会谈纪要》精神,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培育南阳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双方共赢,现将《合作发展协议》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谋划,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主管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加快南阳发展的高度,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合力攻坚。对重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强化协作,主动有为,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自承担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市中石化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南阳市与中石化战略合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附件:南阳市与中石化战略合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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