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65号)精神,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豫政〔2012〕65号文件所列主要任务予以分解。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各自承担任务,按照“基础抓建设、重点抓项目、突破抓示范、保护抓治理”原则,围绕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抓紧制定推进计划,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南阳市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分解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