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省要求,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报告》,在征得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技术评审会,并修改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批准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索 引 号 | N001-2012-001183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12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批准实施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宛政办〔2012〕127号 | 发布时间 | 2012年12月25日 |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省要求,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报告》,在征得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技术评审会,并修改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批准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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